发票开具:免税收入需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可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事项:发生销售折让、退货等情况,需按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政策内容: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政策内容: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纳税期限不影响免税政策适用。纳税人可根据经营情况选择适合的申报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适用条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纳税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税率政策: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举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80 × 25% = 20万元;
所得税:20 × 20% = 4万元;
实际税负:4 ÷ 80 = 5%。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政策内容: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按当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直接适用优惠税率,无需等到年度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从事研发活动的小规模纳税人,研发费用可按75%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为100%),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减少当期税负。
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亏损弥补:年度亏损可在未来5年(或延长至10年)结转弥补,降低未来税负。
法律 basis:《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
政策内容: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优惠。
适用主体:仅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适用。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优惠及“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自行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进行申报,税务机关事后监管。
政策适用范围:增值税优惠仅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需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不受征收方式限制。
地方性差异:各地税务机关可能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信息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详细梳理了50项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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