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还给驾乘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安全威胁
教训深刻!违法载人代价大,事故受伤还担责!
该起交通事故中,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张某某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导致张某某头部受伤;小轿车驾驶员邱某某因未系安全带导致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当事人张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车违法载人,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邱某某驾驶机动车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违法载人“驶”不得别拿生命走捷径
一旦酿成大祸,将追悔莫及!
三轮车违法载人的隐患有哪些?
●农用三轮车安全性能较差
农用三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
●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农用三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几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增加。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购买主要群体为中老年人,三轮车驾驶人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未经严格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驾驶技能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辆普遍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交通法规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法律明确规定
农用车、货车等不得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
请勿使用三轮车载人或违规乘坐三轮车!
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
务必全程全员佩戴好安全头盔
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苟宣平
签 发 | 王东晓
蓝宇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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