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手手机”和“缺陷收割机”的维权故事
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赵女士在当地手机店花费2000元购买了一部新手机,不料使用不到10分钟便出现机身严重发烫、电量骤降50%的问题。她当即要求商家退货,但对方以“已拆封激活,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赵女士遂拨通12345热线求助。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朝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后,迅速介入。执法人员与商家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调解,指出依据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同时,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经营者不得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最终,商家同意全额退款。赵女士感慨:“没有执法人员的帮助,这钱肯定退不回来!”
“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推诿责任,已成为维权难点。”朝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需选择正规渠道,同时,消费者应留存购物凭证,并当场验货,若遇质量问题,可依法主张修理、更换或退货。
从一部手机到五台收割机,消费者维权故事背后,是法律赋权、执法护航与个体勇气共同织就的保护网。唯有让维权成本降下去、法治信心提上来,才能真正实现“放心消费”。
“办案手记”里的消费维权密码
在消费者与商家的博弈中,“小事”背后,往往藏着维权智慧。近日,宁夏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三起典型案例,通过一线执法人员的“办案手记”,呈现当前消费维权现状。
手记1:购车补贴“蒸发”记
“承诺的7000元补贴,为何成了‘空头支票’?”
2024年10月,吴忠市消费者购买某品牌汽车时,商家承诺叠加“厂家补贴7000元+政府以旧换新补贴15000元”。然而政府补贴到账后,厂家补贴却迟迟未兑现。4S店以“前任客户经理操作失误”“离职无人担责”为由,仅同意补偿3500元。消费者投诉至12315。
本案的维权难点,在于商家利用“人员变动”模糊责任,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高。
“商家将责任推给离职员工,本质是想逃避合同义务。”执法人员调取购车合同后,依据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商家作为合同主体需承担违约责任。经普法教育,4S店最终全额返还7000元补贴。
手记2:家具售后“消失术”
“新家具变‘摆设’,商家为何玩‘隐身’?”
盐池县一位消费者购买家具后,因质量问题多次联系商家要求维修,却被以“年底订单多、工人少”为由拖延。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商家起初并不当回事,直至执法人员亮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需履行修理、更换义务的相关规定后,终于同意上门维修。
本案的维权难点,在于商家以“客观困难”搪塞,消费者易陷入“持久战”。
“家具建材行业常以‘工期紧’为挡箭牌,但法律不认可这种借口。”执法人员强调,商品质量问题与商家内部管理无关,经营者必须优先保障消费者权益。此案中,2000元经济损失的挽回,关键在“快速锁定责任边界”。
手记3:购车首付“拉锯战”
“贷款批不下,我的首付为何‘打水漂’?”
平罗县一位消费者支付5000元购车首付后,因贷款未获批要求退款,遭车行拒绝。首次调解中,商家虽同意退款却拖延履行;消费者二次投诉后,监管所直接对接车行总部,最终10天内完成退款。
本案的维权难点,在于预付资金监管缺位,消费者易被“流程黑洞”消耗耐心。
“预付式消费纠纷中,商家常以‘流程复杂’当作缓兵之计。”执法人员透露,此类案件需“盯住履约节点”:若合同未约定贷款风险由消费者承担,商家无权扣留首付。本案通过“跨层级联动”,打破地方门店与总部的推诿链条。
每一张投诉工单背后,都是消费者对公平交易的期待。3起案例揭示的不仅是商家的“套路”与消费者的“无奈”,更凸显了法治力量在维权战场上的破壁作用。当监管的“手”握紧法律的“剑”,消费环境才能真正走向“投诉越来越少,信任越来越多”的良性循环。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联合贺兰县市场监管局对贺兰县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