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霞:行政强监管下的网约车立法及合规
各位专家、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交流,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的需求也从“走得了”向“走得好”转变。互联网技术为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更多新的可能,网约车作为交通运输新业态应运而生。
2016年国家层面两个重要文件出台,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将网约车纳入监管范围,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备的营运条件和需规范的经营行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承担承运人责任,明确要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产建退出机制,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将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记录,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
二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三项许可条件,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及保障信息安全等要求。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未经许可从事营运行为,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做了禁止性规定。同时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退出条件。同步出台并修订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巡游车经营服务的管理规定,及巡游车和网约车运营服务行业标准等,并修订了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许可证件式样、网约车车辆准入和退出、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随着2016年网约车相关政策的实施,国家对网约车的监管逐渐落实,行业进入了新的阶段。在2017年到2019年期间,陆续发布了改革从业资格考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事中事后联合监管、驾驶员背景核查、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等方面的规定,交通运输部会同七部委印发《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将网约车也纳入管理范围。目前我国已有250多个城市出台了规范网约车管理的政策实施细则,上海、北京、杭州、辽宁、广东等多地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网约车。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传统交通运输与互联网融合的行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先后诞生了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定制客运、车货匹配等多种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这些新业态都呈现跨领域跨部门的特点,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2018年,为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完善涉及交通运输新业态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形势研判,提高行业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在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参与者行为,2020年交通运输部继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网约车规范发展,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2020年11月,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联合五家典型聚合平台企业,在京共同签署发布《聚合平台联合倡议书》,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更好保障乘客权益,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助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通过推动运价改革、规范网约车健康发展、推广典型经验等多项措施,不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了出租汽车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2月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将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均纳入调整范围,突出了安全管理,系统规范了道路运输新业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保持现行条例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新增“安全管理”一章,以及“出租汽车经营”和“汽车租赁”各一节,并增加了网约车退出机制、保险等要求,2021年3月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要求加快网约车合规发展,统筹用好数字监管、信用监管、执法检查、行政约谈、通报警示等行政手段,切实拿出管用的“实招”“硬招”,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提升网约车合规化水平。
展望未来行业发展,对于网约车来讲,合法合规经营是前提,任何企业都不能触及底线。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公平竞争意识,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鼓励出租汽车新业态与老业态融合发展,实现新老业态双向互济、良性互动,要加快理顺运价机制,发挥好网约车平台的互联网技术优势,激发平台公司市场活力,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出租汽车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也亟需在价格管理、就业保障和竞争环境等方面创新突破。
最后祝大会圆满成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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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网信办秘书局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
网约车平台的解决方案
网约车平台以互联网为基础,主要是提供大众出行的打车平台,网约车平台的解决方案主要按照网约车出行场景来设定,主要是解决网约车平台的客户资源以及市场拓展遇到的问题,整体的解决方案建立在合规合法运营基础上。
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陶寅琰委员:上海网约车适当放宽户籍限制
近日,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开幕,来自文化艺术界的陶寅琰委员历年都特别关注民计民生,今年也不例外,她带来的提案有两件是与“司机”有关。她认为,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就要细化到每一个群体。
2019年第四季度深圳市网约车运营动态来了
2019年已经过去,现在发布2019第四季度网约车行业动态信息,供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或个人决策参考,还是那句话哟,投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滴滴在上海恢复顺风车,是顺路搭乘,还是另一种网约车?
因为两起安全事件,滴滴顺风车被全面叫停。经过安全保障措施整改后,1月6日起,滴滴在上海等8个城市恢复上线顺风车业务。
四部门联合约谈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做好春运服务保障
为提高春运服务水平,确保旅客安全便捷出行,规范行业健康稳定发展,1月13日下午,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有关司局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约谈滴滴出行、嘀嗒出行两家平台公司。
阿里全面发力出行全产业链 资本和车企涌入或重构网约车市场格局
阿里在出行市场发力已久,此前投资的哈啰出行、永安行、滴滴出行、高德软件、小鹏汽车等等,这些已经成为出行市场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
持续向公众公开平台安全运营情况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安全服务水平,降低出行风险。显然,这样的表态是积极的,也是公众所乐见的。
从滴滴的发展角度看中国网约车的发展史
车企入局出行平台,聚合模式成为一种趋势,曾由滴滴一家独大的国内网约车市场,现如今市场格局已经发生很大的改变,这些转变的背后是中国网约车发展的缩影。
中国首个网约车安全实验室发布
安全是网约车发展的底线,安全困境也是长期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为此,T3出行正式发布中国首个网约车安全实验室,针对网约车行业安全问题,推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二届中国网约车出行产业峰会顺利召开
第二届中国网约车出行产业峰会就网约车行业现状、政策法规、发展趋势等展开热烈的探讨和业务交流。
“网约车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在南京正式揭牌
交通部谈顺风车恢复上线:平台要做好动态监控,严守安全底线
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对顺风车业务安全问题进行回应
网约车监管如何又快又稳
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要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放管服”难题,加快建立适应新模式技术经济特性的监管体系,以政策供给和监管制度重构为新业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助力。
最近,网约车企业都先后公布了各自的安全整改公报,包括公共安全问题治理、用户信息隐私保护、安全功能迭代、车主资质审核、等举措。如今我们不难发现,在乘坐网约车的安全问题上,一键报警、分享行程、安全中心,基本成为网约车平台的基本配置。
出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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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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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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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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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6年网约车相关政策的实施,国家对网约车的监管逐渐落实,行业进入了新的阶段。在2017年到2019年期间,陆续发布了改革从业资格考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事中事后联合监管、驾驶员背景核查、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等方面的规定,交通运输部会同七部委印发《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将网约车也纳入管理范围。目前我国已有250多个城市出台了规范网约车管理的政策实施细则,上海、北京、杭州、辽宁、广东等多地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网约车。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传统交通运输与互联网融合的行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先后诞生了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定制客运、车货匹配等多种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这些新业态都呈现跨领域跨部门的特点,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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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在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参与者行为,2020年交通运输部继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网约车规范发展,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2020年11月,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联合五家典型聚合平台企业,在京共同签署发布《聚合平台联合倡议书》,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更好保障乘客权益,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助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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