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交通运输执法官微公布的处罚信息获悉,近期深圳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加大对网约车平台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但在实际执法中发现妥妥E行、中军出行、900游、飞嘀打车等4家网约车平台,仍存在向无证网约车驾驶员派单等情况,在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隐患漏洞。为此,执法支队继续会同公共交通局,对上述网约车平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对相关处罚情况予以公布。
妥妥E行
8月12日上午,执法支队指挥处、法制处、机动大队联合公共交通局,对近期主管部门抽查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妥妥E行平台所属公司——长燃智享(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发现,妥妥E行存在以下4项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按规定将营运数据传送至本市政府监管平台;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人员提供营运服务。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长燃智享(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最终,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开具8份《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共处9万元罚款。
其中安全生产案件2宗,拟共处3万元罚款。未按规定上传营运数据3宗,拟共处3万元罚款。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3宗,拟处3万元罚款。
中军出行
8月6日,执法支队宝安大队联合公共交通局对中军出行平台所属公司——中军泰航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经查,中军出行平台共有150辆注册车辆和150名注册司机。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按规定将营运数据传送至本市政府监管平台。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中军泰航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1万元罚款。涉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2万元罚款。涉嫌未按照规定将营运车辆、驾驶员、车辆卫星定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营运数据传送至本市政府监管平台,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1万元罚款。
900游
8月10日,执法支队机动大队联合公共交通局对900游平台所属公司——上海久柏易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900游平台注册司机舒某于今年6月4日因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被执法人员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对平台所属公司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要求平台必须停止向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和车辆派单,消除安全隐患。
但到了今年8月3日,司机舒某再次因同一违法行为被执法人员查处。对此,该公司负责人章某承认了这项违法行为,他表示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未及时对司机舒某进行封禁清退,导致出现了“被封禁”司机继续被派单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继续对司机舒某的岗前培训材料进行检查,该公司工作人员却表示,司机苏某被清退后,相关材料已被销毁,因此无法提供相关培训材料。公司负责人章某则称,公司实际并没有对司机苏某开展岗前培训,并表示会虚心接受整改。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上海久柏易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1万元罚款。
涉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2万元罚款。
飞嘀打车
8月12日,执法支队机动大队与公共交通局到飞嘀打车所属公司——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涉嫌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2万元罚款。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1万元罚款。
涉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