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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割主要包括气割前准备、火焰的调整、气割和气割后清理等几个操作步骤。各步骤的操作内容及操作要点主要有以下方面内容。应该说明的是,对于采用其他种类燃气的气体火焰气割,如氧,丙烷气割、氧一液化石油气气割等,其操作步骤与氧乙炔焰气割基本一样,但由于火焰温度略低,因此预热时间要稍长,切割速度要稍慢些。

一般气割下料可按以下方法及步骤操作:

01.气割前准备:将工件表面的油污和铁锈清理干净,并将工件垫起一定的高度,使工件下面留有一定间隙,以利于熔渣的吹出。根据图样尺寸及形状的要求,在待加工钢板上利用划线工具划出下料线。

根据所切割板料的厚度,通过表2-10选用割炬的型号、割嘴的号码及形式(如气割料厚10mm的Q235钢板可选用G01-30型割炬,2号环形割嘴),然后检查割炬是否正常。检查割炬的方法如图8-2所示。旋开割炬氧气调节阀,使氧气流过混合气室喷嘴,这时将手指放在割炬的乙炔进气管口上,如果手指感到有吸力,证明割炬正常,若无吸力或有推力,则证明割炬不正常,必须进行修理或更换。

02.火焰的调整。调整火焰时,先微量打开氧气阀,再少量打开乙炔阀,使可燃混合气体从割炬中喷出,然后用左手握住割炬中部,使割嘴背向人体,右手点燃割炬,再用右手握住割炬,调整氧气与乙炔阀门,使预热火焰为中性焰。判断氧乙炔焰性质最简便实用的方法,就是观察氧乙炔焰燃烧的形状。中性焰的长度适中,明显可见焰心、内焰和外焰三部分(图8-3a);碳化焰较长,而且明亮,内焰比较突出(图8-3b);氧化焰的长度较短,内、外焰无明显界限,亮度较暗(图8-3c)。

图8-2 检查割炬的方法

图8-3 观察调整预热火焰

1-焰心2-内焰3-外焰

在预热火焰调至中性焰后,可反复试放切割氧,同时调节混合气调节阀,以保证氧乙炔焰在切割过程中也能保持为中性焰。同时,从不同侧面观察切割气流(俗称风线)的形状,要求其呈均匀、清晰的圆柱形。否则,应关闭乙炔和氧气,用通针清理割嘴,直至获得规范的切割气流为止。

03.气割。点燃割炬、调好火焰之后就可以进行切割。操作姿势如图8-4所示。双脚成外八字形蹲在工件的一侧,右臂靠住右膝盖,左臂放在两腿中间,这样便于气割时移动。无论是站姿还是蹲姿,都要做到重心平稳,手臂肌肉放松,呼吸自然,端平割炬,双臂依切割速度的要求缓慢移动或随身体移动,割炬的主体应与被割物体的上平面平行。

右手握住割炬手把,并以右手大拇指和食指握住预热氧调节阀(便于调整预热火焰能率,且一旦发生回火时能及时切断预热氧),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握住切割氧调节阀(便于切割氧的调节),左手的其余三指平稳地托住射吸管,使割炬与工件保持垂直。气割时手的姿势如图8-5所示。

图8-4 气割操作姿势

图8-5 气割时手的姿势

若从钢板的边缘开始切割,可先对板边进行预热,当预热点略呈红色时,可将预热火焰中心移出边缘外,慢慢打开切割氧气阀,使切割气流贴在板边上,这时可观察到切口处氧化熔渣随氧气流一起飞出。板边被割透以后,即可慢慢移动割炬进行切割,如图8-6所示。

气割过程中需要移动身体位置时,应先关闭切割氧气阀门,待身体位置移好后,再将割嘴对准割缝预热及切割。

气割过程中,割炬运行速度要均匀,割炬与工件的距离要保持不变。切割的速度应根据被割钢板的厚度和切割面的质量要求而确定。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来判断切割速度是否合适:一是观察切割面的割纹,如果割纹均匀,后拖量很小,说明切割速度合适;二是在切割过程中,顺着切割气流方向从切口上部观察,如果切割速度合适,应看到切割处气流通畅,没有明显弯曲。

为充分利用预热火焰和提高效率,切割时可根据被切割钢板的厚度将割嘴向后倾斜0°~30°,且钢板越薄,角度应越大,如图8-7所示。

图8-6 从钢板边缘起割的操作方法

a)、b)预热c)后移、开风d)起割

图8-7 割嘴向后倾斜

如果需要在钢板中部某个位置开孔,在开放切割氧时应注意控制割嘴、钢板之间的距离和角度,以免溅起的熔渣堵塞割嘴。

在切割过程中,由于氧、乙炔气体供应不足、熔渣堵塞割嘴或割嘴头过热等原因,常会发生回火现象,此时应紧急关闭气源,正确的顺序是:先关闭乙炔阀,切断易燃气源,再关闭混合气阀。待查清原因,处理完毕后再点火继续工作。

04.气割后清理。切割至终点后,关闭切割氧气阀,同时抬起割炬,若不需继续使用,则先关闭乙炔阀,后关闭混合气调节阀。然后放松减压器的调压螺杆,关闭乙炔和氧气瓶阀。工作结束后,卸下割炬和减压器,并妥善保管,盘起乙炔、氧气胶管,清理好工作场地。

1. 气焊气割操作工人未经专门培训,不懂安全操作知识,不能讲行气焊气割操作。

2. 重点要害部门及重要场所,未经办理动用明火手续或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进行气焊和气割作业。

3. 在不清楚作业地点周围有无明火、有无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不清楚被气焊气割工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时,不能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4. 盛装过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在没有彻底清理干净前及没经有关部门检查批准的情况下,不能进行气焊气割操作。

5. 用可燃材料作为保温层的部位及凡是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可靠措施之前,不能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6. 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等,未经确认已经释放压力之前,不能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7. 在禁火区域内,未经办理动火签证及未经消防安全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气焊气割操作。

8. 进入设备或仓室进行气焊或气割前,要先了解内部情况。如有直接通入的电源、水管、蒸汽管、压力管等,均要设法切断。操作时要外挂一块警告牌,写明“不准合闸”、“不准启动”等,以引起其他人注意。

9. 进入容器进行气焊气割操作时,应派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不能离开现场,并要经常和容器内操作人员取得联系。

10. 进入设备、仓室或地下坑道及通风不良的场所进行气焊气割操作时,应在进入前将割炬或焊炬点好火;操作完毕割炬焊炬应随人离开操作现场,离开后灭火。禁止在操作地点点火、调整火焰及关火,焊炬或割炬一定随人进出。

11. 气焊气割操作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防火知识,了解学会使用各种性能的灭火器材和灭火措施。

1. 气焊气割所使用的氧气、乙炔、丙烷及其他减压器应注意爱护,防止各种原因的损坏。发现压力表指针失灵应立即修理或更换,防止压力不稳或过高,压力过高会使胶管鼓开,发生事故,影响工作。

2. 所使用的胶管应经常检查,如发现裂纹、烧焦、刺孔、老化、漏气等应立即更换,以免漏气,发生事故。

3. 集中供气的汇流排间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 焊炬、割炬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正常,如发现阀门不严、漏气或无射吸力应停止使用,进行修理或更换,防止发生事故。

5. 各种火焰切割机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生故障应由专人进行修理。

1. 气焊气割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丙烷瓶、丙烯瓶及其他燃气钢瓶应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程进行分处摆放,应摆放稳固,防止摔倒,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氧气瓶和燃气瓶严禁放在一起。

2. 启钢瓶时,要用专用手柄或专用工具,严禁用其他工具开启瓶阀。

3. 钢瓶在装车、卸车及运输时,应避免互相碰撞。氧气瓶不能与燃气瓶、油类材料以及其他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4. 现场使用的钢瓶应直立地面或放置到专用瓶架上,或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并固定牢固,防止倾倒。

5. 钢瓶在夏季使用时要放在阴凉地点或采取措施防止暴晒,冬季使用时如发生冻结、结霜或出气量不足时严禁用明火加热,只能用热水或蒸汽来解冻。

6. 钢瓶使用要留有一定的余压,氧气瓶为0。1~0。2MPa、乙炔瓶为0。05MPa、丙烷、丙烯钢瓶为0。05MPa。

回火是气割作业时最容易发生的事故类型之一,是火焰进入气割枪嘴内逆向燃烧的现象,特征是火焰突然熄灭,枪嘴内发生急速的“嘶嘶”声,在气割过程中,如操作不当很可能发生回火事故,轻则损坏设备工具,重则发生爆炸,严重威胁到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回火有逆火和回烧两种形式:逆火是火焰向割嘴孔逆行,并且瞬时自行熄灭,同时伴有爆鸣声。回烧是火焰向割嘴逆行,并且向混合室和可燃气体管路燃烧,这种回火可能烧毁割枪和管路。

形成原因1、割嘴过分接近加热点或气割点,如用割嘴清除熔杂等做法,会造成割嘴附近的压力过大,使混合气体难以排出,喷射速度变慢;

2、割嘴过热,混合其他膨胀,如割嘴温度超过400度,一部分混合气体来不及喷出就在割嘴内部燃烧,并发出啪啪的爆炸声;

3、割嘴被金属飞溅溶化物赌塞,使割枪内混合其他难以排出就在割枪内燃烧爆炸;

4、乙炔、丙烷气压过小,供气压力减小,软管受压、弯折或破损漏气,氧气压力过大容易进入乙炔系统,在熄火的瞬间,往往因氧气或空气进入割枪乙炔管引起爆炸;

5、割枪阀门不严或其他内部结构损坏,造成氧气倒回乙炔、丙烷管道,形成可燃的混合气体,点火时即发生回火爆炸,这种情况危险性最大。

当割枪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然后关闭预热氧气阀,尽可能缩短操作时间,动作连贯。如果熟练,可以同时完成操作。如果乙炔阀关闭速度过慢,割枪内的回火燃烧可能越过阀门进入气体软管,甚至延到乙炔分配器和与分配器相连的其他割枪;如果氧气阀关闭速度过慢,割枪内的积炭会在富氧的情况下继续燃烧,直至枪管被烧红损坏,或者回火扩散至氧气软管,致使氧气软管内壁在富氧状态下燃烧引发爆炸。回火熄灭后,将割枪放入水中冷却或待割枪管体不烫手后,打开氧气阀吹扫割枪内的烟灰,查出回火原因并解决后再点火使用。

如果发生以下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如果发生严重回火或持续点火引发多次回火,燃爆会冲击乙炔、丙烷气管路上的回火防止器,造成其失效,降低割炬的整体安全性。

(1)割枪严重回火,割枪软管发生燃爆。

(2)点火不正常,可燃气阀开启后无气流或有气体但点不着(有可能是氧气串入可燃气管路)。

(3)割枪使用过程中气体火焰变小或熄灭,但检查割枪及软管状态正常(无碾压、扭结、破裂等现象)。

(4)割枪软管被点燃着火。

(5)其他无法准确判断处置的非正常情况。

结束切割工作时,将气体减压器卸下并将乙炔、丙烷供气阀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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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丨江西职业教育现阶段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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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是通知原文附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一、认定范围全省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二、认定标准《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和《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2)三、组织机构(一)认定管理机构及职责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管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二)认定实施机构及职责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高等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以下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应明确负责部门,组建由教育部门人员、行业企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院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等不少于10人共同组成的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具体实施认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业大类评议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某专业大类“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四、认定程序(一)个人申报。各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核查合格的,提交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二)组织认定。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认定结果。(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五、激励措施(一)促进持续发展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二)注重作用发挥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六、证书管理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七、工作要求(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八、附则(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附件: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一、基本要求(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认定级别及标准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一)初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二)中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三)高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附件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一、基本要求(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认定级别及标准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一)初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二)中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三)高级“双师型”教师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吉政函〔2024〕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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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城内小学四年级科学实验2班——超级机械臂通过实验演示让学生了解帕斯卡原理 接下来,利用帕斯卡原理制作液压机械臂。 实验前温馨提示,确保实验可以安全顺利的进行! 第一步,认识实验零件 第二步,将手臂的各部分零件从底板上取下来,并用双脚钉将对应的板材了解起来。(双脚钉有一些尖锐,操作时注意安全) jvzquC41yy}/onnrkct/ew45;o8bk{}
1.机械手设计论文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工业机械手的应用前景广阔,而对机械手使用性能的要求则越来越高,面对越来越多样的产品需求,机械手结构上在向着小巧型,灵活型的方向发展,因此机械手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变的至关重要。 2 机械手结构设计 2.1 机械手手臂部分原理 欲满足机械手的搬运功能,即将货物从某一水平高度提升至另一水平高度,可采用曲柄连杆机构jvzquC41yy}/jjtvqwmbq7hqo1lbp€jp14743?3jvor
2.智慧火花校园行之学科间科普展览落幕啦人群中不仅有在校学生,还有一些小朋友也在一同感受和探索着科学的乐趣(其实就想玩儿那个液压机械手臂)。上午的科普展览刚结束,有几个小朋友便迅速地跑过来围观,请求大哥哥为他们演示那个神奇的手臂该怎么玩。 小盆友 你这么热爱科学 你麻麻知道吗 上午的展览结束,参展同学来不及休息便马不停蹄赶往西区场地布置下午jvzquC41kfkb0lfu0et0z‚}1z{~`|ppz{f~0z‚}afkpijkpr1ktgq87239562?67:0nuou
3.机械手臂范文随着现代在制造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工业自动和机械化的不断推进,因此这就促使企业研制和探索开发智能机械手臂,从而使得自己的企业的工作和生产的效率进一步得以提升,而且也节约了工作的时间和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因此本文首先概述了机械手臂的组成和工作模式;其次,根据机械手臂以上的基本理论和原理的基础上,利用目前国际和国jvzquC41yy}/i€~qq0ipo8mcqyko1;=:644ivvq
4.什么是机械手臂,机械手臂的知识介绍基座:支撑整个机械手臂的底座结构。 关节:连接相邻部件的关节,通过电机或液压装置驱动实现转动。 执行器:负责实际操作的执行部件,如夹持器、吸盘等。 传感器:感知环境信息、监测位置状态的传感器。 控制系统:控制机械手臂运动和动作的计算机系统。 3.工作原理 jvzquC41yy}/gnkqewy/exr1dcolg86987>357mvon
5.智能化的外骨骼机器人在汽车制造业的应用工艺与装备机械外骨骼的设计 1.工作原理 机械外骨骼原理就是用高功率密度的驱动装置,非刚性连接套装在人体外,辅助人类肢体运动,这是一种柔性、智能的驱动系统。 力学传动原理与汽车的助力转向系统有相通的部分。载货汽车最早使用液压助力转向系统,现在也有液压与机电混合,或者单纯电动的助力转向系统。通俗地说,就是原来用100N·jvzquC41cwzp0tign4dqv3ep1i04974/28.3?4337?88@3ujvsm
6.超级详尽的机器人操作原理解析光感应器读出光束闪烁的图案,然后向电脑传输数据。计算机能够基于这种模式精确地计算出关节转动了多远。在电脑上所用的基本原理就是这样。 这就是机器人所需要的最基本的部件。机械师有数不清的办法把这几个要素结合在一起,使它们变得无穷无尽。机械手臂是其中一种最普遍的设计。 二、机器人是如何工作的 在英语中,“机器人”一词来源于捷克 jvzq<84yyy4iz}2vgen/exr1jg~jp}fk1pkxu;8:0jznn
7.机器人工作原理的超详细解析,生动形象!机器人工作原理的超详细解析,生动、形象! 很多人一听到“机器人”这三个字脑中就会浮现“外形酷炫”、“功能强大”、“高端”等这些词,认为机器人就和科幻电影里的“终结者”一样高端炫酷。其实不然,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机器人学的基本概念,并了解机器人是如何完成它们的任务的。jvzquC41yy}/e;3qti4dp8m/pf364B3jvor
8.液压式升降货梯故障处理8、请检查脚是否不会稳定,手臂是否缺少润滑剂。 9、⑤电控操作平台失去了能控制。 Q3:升降货梯液压升降机原理图 1、货梯升降机如在平常或者说作业中其,若果没有护理好或不能正规作业会出现常见或者说问题,货梯升降机发生故障因其特征是故障发生在我看来概率体积与非使用时间有关。 jvzquC41o0;2uxqg0eun1|mqr1rbpp~cp3721ltorctzpn|ufgzbkud3;6;33;830jzn
9.业内存在诸多选型方案和争议。本篇报告从产品原理与需求现状出发◼ 关于人形机器人关节方案选型问题,业内存在诸多选型方案和争议。本篇报告从产品原理与需求现状出发,剖析了不同关节方案的选型依据及优劣势;并以特斯拉Optimus的选型为切入口,对人形机器人的产业化路径进行了推演和预判。 ◼ 在不同关节位置,如何选择旋转or线性驱动器? 人形机器人的关节设计需权衡平衡性、动态运动控 jvzquC41zwkrk~3eqo5:2:<4:4?97879;::92=7
10.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理论题库及答案(500题).docx13、陀螺仪是利用()原理制作的。 A.惯性 B.光电效应 C.电磁波 D.超导 答案:A 14、下面哪一项不属于工业机器人子系统()。 A.驱动系统 B.机械结构系统 C.人机交互系统 D.导航系统 答案:D 15、机械结构系统∶由()﹑手臂﹑手腕、末端执行器四大件组成。 jvzquC41oc~/dxtm33>/exr1jvsm1;5461683>4:36814@6562673:60ujzn
11.四轴码垛机器人配件别忘了对比机械臂和真人手臂的差别,用问题启发思考。 04 比课本更生动有趣的科学课堂 看了那么多的现代化自动设备,孩子们肯定会有很多问题要问老师,别急,趣味科学课堂开讲啦~ 老师将深入浅出的为孩子们讲解液压机械臂的相关知识,听上去高深莫测的“液压原理/机械臂原理”,孩子们却能听得津津有味。 jvzquC41dnuh0lxfp0tfv8|gkzooa=773689:8ftvkimg8igvcomu86346: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