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淋水国四补贴!月货运大政策来了

【卡车之家 原创】11月来啦,货运行业又有许多政策发布。比如北方禁止淋水,多地限行、查超以及绿通政策等等。下面,我们为大家集中盘点一下,请各位卡友注意转发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  车上淋水器要拆了 这些地区查到就罚款

最近,山西偏关与河曲发布告知书,明确禁止重、中型货车使用“淋水器”,违者将进行相应处罚:

私自加装“淋水器”属于非法改造车辆原有构造,根据《道交法》第十六条第一项、《道交法》第九十条之规定,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予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行车中使用“淋水器”浇淋刹车的,根据《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道交法》第九十条、《山西实施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处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货车加装“淋水器”属于非法改造,要被罚200元,记1分,安装后使用的还会因罚妨碍安全驾驶而罚100元,记3分。你准备去拆淋水器了吗?

●  处罚再升级 又一地严禁货车使用淋水器

近期,陕西又一地严禁货车使用“淋水器”,违者将罚款500元,对比此前山西偏关与河曲罚100元,可谓是处罚升级了。

陕西榆林高速交警靖安大队最近发布了《关于严禁货车使用“淋水器”的通告》,将采取对大货车“放水”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  严查 东北、安徽等省市开展治超行动

最近,东北、安徽、江苏等地都在开展治超行动,严查货车超载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主要是以下几个地区:

东北三省一区

10月14日,黑吉辽内蒙古东北三省一区交通运输合作联席会议在辽宁沈阳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超限超载运输跨省联合执法等5个交通运输领域专项合作实施方案。

超限超载运输跨省联合执法专项合作实施方案执行后,将成立“三省一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三省一区”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联合建立违规检测“灰名单”和违规驶入“黑名单”机制,严禁涉事车辆未接受执法部门处理再次驶入高速公路。

山西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山西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10月13日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包括集中排查整治老旧货车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重载货车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长期不上线运营车辆,精准打击客运非法违规运营,加快提升司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和约谈通报7个方面重点任务。

安徽安庆

近日,安庆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将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现象。

要求依法引导货运车辆进站检测,核查货运车辆装载证明,严格规范治超检查和处罚,严厉打击超限超载和提供虚假装载证明行为,杜绝以罚代卸、随意调整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等行为;强化流动治超联合执法力量配置,对超限超载多发高发路段、故意绕站逃避检测和短途超限运输严重区域,开展精准查纠;持续深化城区超限超载综合治理,不定期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同时,各地加强高速公路治超联动,严把辖区内高速公路“入口关”,确保入口称重检测率达到100%,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及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建立市县联合、县区联合、高速联合、跨市联合等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频次,持续开展以严打“百吨王”、非法改装、遮挡车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严惩集体闯卡、暴力抗法以及逆向行驶逃避检测等严重违法行为。

江苏扬州

最近,扬州市召开2023年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进治超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会上强调,要强化部门联动,加强路警联合执法,更加规范有效落实24小时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在切实做好驻点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各治超站公安、交通部门要根据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和货车流量等情况。要强化督查考核,在将治超工作列入本地年度政府考核体系或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同时,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将治超工作纳入条线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各自职责,紧盯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定点联合执法、路面联合执法等环节,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治超工作提质增效。

●  11月1日起 五种情形重庆补收车辆通行费

(一)无通行卡的;

(二)持调换或者伪造的通行卡的;

(三)故意损坏、屏蔽通行卡,或者干扰收费系统、设施的;

(四)假冒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车辆的;

(五)采取其他方式偷逃通行费的。

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车辆通行费。

另外,《管理办法》规定,因收费车道未全部开放造成同一收费车道排队车辆超过200米或者造成收费车道平均有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时,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采取增加开启收费车道、启用应急收费设备等应急措施。

●  最高36000 这个地方的卡友可以去领钱了

具体奖补方案如下:

●  终于确定了 武汉三环全日禁止货车通行

10月12日,武汉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同行管理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事关载货汽车、老旧柴油货车、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

《通告》全文如下:

一、武汉长江大桥、汉江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二、除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桥梁、隧道外,三环线内其他高架桥和跨江、河、湖桥梁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

三、下列区域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每日9:00-16:00、20:00-次日6:00)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口路)――�~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二)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三)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四、除本《通告》第一、二、三条规定的区域、道路外,下列区域每日7:00―22: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每日9:00―16:00、19:00―22:00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一)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二)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线(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三环线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珞喻东路至喻家湖路)――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团山路至东湖绿道入口)――东湖绿道(鲁磨路入口至二环线广场北路路口)――二环线(广场北路至雄楚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三)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鹤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鹤路)――白云路――团结大道列名道路及合围区域。

(四)临江大道-罗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设八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临江大道)。、

(五)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九通路)――九通路(东吴大道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九通路至张柏公路)――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九通路、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六)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珞喻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新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七)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街)――金龙大街(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和101省道(江夏大道至天子山大道)。

(八)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九)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五、设置城市货车通道,便利物流运输,载货汽车前往江岸三盟工业园、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强大实业工业园、新荣工业园;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口蓝焰物流;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洪山天辉产业园、烽火钢材市场、光霞果批市场、江南水暖市场等三环内工业园区的,允许通行新湖街、解放大道下延线、汉黄路、幸福街、园博园东路、园博大道、金色环路、金色一路、书城路、珞狮路(地面层)、文荟街、文秀街、文治街、文昌路、柳园路、雄楚大道(地面层)、白沙洲大道(地面层)、武金堤大道、江国路、白沙路、烽胜路、烽火路、白沙一路、白沙二路、光霞路、楚祥大道、光霞路。

六、金山大道(环湖路至九通路)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新能源载货汽车除外)。

七、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八、沌口路(车城南路至江城大道)、万家湖路(万家湖二路至东荆河路)、东荆北路(沌口路至东荆河路)、东荆二路(东荆北路至沌口一路)、东荆一路(东荆北路至万家湖路)、沌口一路(东荆河路至东荆二路)每日6:30―8:30、16:00―21: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九、东风大道高架桥和车谷大道高架桥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车谷大道(�p山湖南路至通顺大道)、云峰大道(凤亭二路至车谷大道)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十二、驾驶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喷涂放大号牌,保持车辆号牌和放大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三)严禁超高、超载、超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十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二)本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通行三环线(不含)区域内道路。

(三)外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止通行三环线(含)及区域内道路。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每日0时至6时禁止通行本市高速公路。

(六)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按照公安部有关要求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七)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执行。

十四、本通告所列桥梁、隧道、道路和区域全日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载货汽车通行。

十五、本通告所列桥梁、隧道全日禁止专项作业车通行(在当前桥梁、隧道开展应急抢险任务的除外)。

十六、本通告中的二环线是指包含二环线高架、地面层以及匝道在内的所有道路;三环线是指包含三环线高架、地面层以及匝道在内的所有道路;载货汽车是指除多用途货车外的所有载货汽车。

十七、除因施工、大型活动等单独发布的通告仍保留外,《关于进一步明确载货汽车在我市道路通行规定的通告》(武公交规〔2022〕75号)废止,以本通告为

十八、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即日起至24年 南昌大道货车24小时禁行

10月23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将对南昌大道的320国道-生米大桥(含)段继续实施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即日起实行。

通告全文如下:

为确保南昌大道沿线立交桥检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二、货运机动车可经周边部分道路通行。

1.由东向西方向货运车辆可经以下线路通行:南昌大道东-昌东大道/沿江南大道-南外环绕城高速-320国道等道路通行。

2.由西向东方向货运车辆可经以下线路通行:320国道-昌西大道-北一环-沿江北快速路;或通过320国道-南外环绕城高速-沿江南大道等道路通行。

●  吉林一地货车限行升级 进城更难了

日前,白城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布公告,宣布将对白城市主城区分时段、分类型对货车实行限行管理。

公告全文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

禁限行区域:白城市主城区(不包含工业园区、示意图附后)。

三、通行规定及法律责任

(一)在禁限行时间内,上述车型货车禁止在主城区道路通行,有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的,应在交管12123APP申领并取得城市货车通行码后,在通行码许可的时段内通行;禁限行时间外,不限制货车在主城区道路通行。

(二)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对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记1分处罚。

(三)城市货车通行码应提前1-3个工作日在交管12123APP申领,通行码仅限申请车辆使用。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注意 莞深高速等将启动移动测速设备

近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社会公示,将从莞高速公路大队拟在从莞深高速K86+976(北行)、K115+100(南、北行),深外环高速K38+900(东行)、K38+600(西行)启动移动测速设备,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  最高10万/辆 新疆一地奖励生产氢能重卡

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改委发布《八师石河子市推进氢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明确鼓励氢能重卡的发展:

对在本地生产的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车奖励。引导大宗货物中长距倒运使用氢能重卡,对在师市辖区内新购置的本地企业生产(包括组装、改造、制造等)的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车(不包括二手车),且在师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燃料电池重型货车进行奖励。

对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50kW、货运12吨以上的燃料电池标准车,奖励10万元/辆。其它功率燃料电池汽车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p,单位为kW)折算为标准车,折算系数(Y)为:Y=(p-50)×0.03+1;p≥110时,Y=2.8。每年奖励不超过100辆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车,如当年未达到100辆,奖励可顺延。

THE END
0.福海街道1月13日交通动态1月13日,福海交安委办前往辖区泥头车、搅拌车、运输企业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现场查阅各类交通安全工作台帐,督促企业要时刻把交通安全放在最高位,提高司机自我防护能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常态化开展劝导警示教育活动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区交安办有关部署和要求,福海街道组织安排人员在各重点路口、社区、城中村及jvzquC41yy}/onnrkct/ew47c3nl{jl
1.汉川交警走进混凝土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筑牢安全防线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商砼施工需求不断加大,商砼车在运输和作业期间存在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商砼企业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14日,汉川交警走进湖北建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jvzquC41pg}t0qzdgkjbku~0pgz0rl4ea3?78<740jznn
2.龙华区召开货运行业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会提高我区货运企业行业从业人员、货运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5月11日下午15时,龙华交警大队联合龙华交通运输局、观澜街道办,以线上视频直播的形式,为全区1200余名货运企业(六轴车、泥头车、搅拌车)安全管理员及以上企业的车辆驾驶员、物流园安全负责人及重型载货汽车驾驶员,开展全区性的货运行业交通安全警示教育jvzquC41yy}/uƒyx0eun0ls1{u€0{|no1su1pvzynh09A=4;5>50|mvon
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通用24篇)各村支部、各相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认真研究存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安全承诺制度、警示教育和约谈制度、公开曝光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挂牌督办制度,排查治理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合理设置和增加减速带、信号灯、警示标志、安全标牌,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防范物流企业和混凝土预拌企业的大型货车、搅拌车占道jvzq<84yyy4vpsx0eqs0hjsygpqv1<8;22;/j}rn
4.驾驶员安全培训总结16篇(全文)为进一步提高水泥相关工程专用车辆驾驶员交通文明素质和专业技能, 减少事故发生, 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要求, 海盐县散装水泥办公室会同海盐县交警大队, 对全县80名尚未参加培训的散装水泥车、混凝土搅拌车及混凝土泵车等专用运输车辆驾驶员分批进行了业务技能jvzquC41yy}/;B}wgunv0lto1y5gkuj3|djt2>l0jvsm
5.夏季整治行动丨交通安全宣传进重点运输企业,夯实源头管理主体责任活动中,陆丰交警大队民辅警通过组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片并结合辖区内典型案例向企业员工及驾驶人讲解交通事故的成因和夏季行车注意事项,重点宣传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随意变道、超速、超载及驾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针对混凝土搅拌车体积庞大、车身高等特点,讲解了在运输混凝土的过程中应注意车辆盲区和安jvzquC41uvgukl3phcvq0|twvjio0lto1euovnsv146359<1425d9B65878/j}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