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耕作机具最常用的是钉耙、锄头。钉耙用于翻地、整地,锄头用于翻地、松土、碎土、锄草。耕地使用木犁,牛力牵引,犁壁犁头均为铁制。水田栽秧前碎土用“前槽”,在长5尺宽3尺的木制框架中间装旋转齿轮(木制或铁制)轴,牛力牵引,齿轮轴转动,将土打碎,俗称“打前槽”,平整秧苗田闷则用墁子。墁子为长1丈余,宽6寸、厚2寸的木板,牛或人力牵引,木板刮平屹面。大片稻田插秧,多用钉耙在木犁耕过的田块上碎土,平整面,俗称排田。1965年成立三茅公社国营拖拉机试点站,推广机耕,有"工农—7型”手扶拖拉机3台。1970年开始使用大、中型拖拉机。1985年底,全具有手扶拖拉机1206台,14472马力;大、中型拖拉机240台,8830马力;共有拖拉机配套机具3177台,配套率为1∶2.2,平均每马力负担耕地6.5亩。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机具有双铧犁、旋耕犁、播种机、破垡盖籽机、压麦机、开沟机、割晒机、拖车八种;与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的机具有机引犁、旋耕机、开沟机、拖挂车4种。耕作实行机械化,不仅减轻了农民的劳动负担,提高了工效,降低了成本,而且对改良土壤和确保农时亦有好处。1985年全县实际机耕面积14.3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6.19%,全年累计作业量达142.5万标亩。二、排灌机械旧式排灌主要靠水车(龙骨车)、笆斗、水桶等。水车由槽桶、车轴、斗板、榷子、踏枕等部件组成,有手摇和脚踏两种。手摇水车主要用于河水接近田面的田块的灌溉;脚踏水车有二人轴、三人轴、四人轴3种,主要用于灌溉或排涝。笆斗、木桶一般用于秧田灌溉。1956年,全县有水车8518部,1962年后逐步为电动水泵所取代。抗日战争前,有少数富裕农户购置德国制造的小型立式柴油机,用以带动水车,至1949年解放前夕,全县共有小型立式柴油机8台。1953年后置20马力大头车四台,拖带10吋水泵,并相继引进“3115”、“4115”等轻型煤气机,1957年改装成柴油机。1962年县发电厂建成后,在东岳庙等地建立电力排灌站5座,1970年后,县农机厂生产“16HB—40”和“16HB一25”泵。1985年全县共有排灌动力机械1829台套、30402马力,水泵6102部,另有喷灌机208台套。1985年全县机电排灌面积15.2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1.3%。三、植保机械1951年开始使用化学农药,靠人工泼浇。1957年使用踏板、手压两种人力喷雾器。1970年后使用机动喷雾器、喷粉器。1980年起使用背负式喷粉、喷雾机,多为JMP—1型,体积小,喷粒细,防治病虫害效果较好。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出现了承包防治业务的“植保专业队”和联户、独户植保专业户。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人力喷雾、喷粉机3760架,机动喷雾、喷粉机164台,基本实现了植保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四、收割机械镰刀历来是扬中农民的主要收割农具(收获元麦亦有用手拔的)。1960年三茅农具厂试制出锯齿式快速收割器,1969年县农机厂研制出稻麦两用割晒机,均未能普遍推开。1977年镇江市农机具研究所和县农机厂协同制造“长江一120”联合收割机40台,不久即停产。1981年引进12台小底盘100--3型稻麦割晒机。虽有使用价值,但成本较大,又不易操作,亦未能推广。1985年引进“东海一130”稻麦割晒机8台,由于割茬较高,铺放不够整齐等原因,未能推广使用。至1985年止,收割仍以用镰刀人工收割为主。五、脱粒机械1957年前,全县稻麦脱粒仍用稻床、连枷等旧式农具,人工掼稻、打麦。1957年后,开始使用人力脚踏脱粒机。1966年引进机动脱粒机和“小老虎”脱粒机,1985年全县共有各种机动脱粒机6527台,平均每百亩耕地四台,可全部实现稻麦脱粒机械化,旧式脱粒农具只有连枷仍间或使用。六、播种机械三麦历来是人工播种,有散播、穴播、条播等。1975年后,开始推广机械和半机械条播。1978年县农机研究所研制、引进三麦条播机。1980年开始广泛使用“江南2BG--6型”机动条播机。这种条播机,可以碎土、开沟、播种、盖籽、镇压五道工序一次完成,既省工、又节本。1977年引进“三麦破垡盖籽机”,这种盖籽机使用起来工效高,露籽、深籽少,出苗早而匀。1985年全县有条播机159台,盖籽机96台。当年全县实际机播面积0.1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14%。七、插秧机械插秧历来用手工栽插。1969年县农机厂试制成功“东风一12型”机动插秧机。1973年研制出钳夹式和摇幅式手扶插秧机。1974年全县有机动插秧机和手扶插秧机227台。1975年从上海农业科学院引进“上海一1型”机动插秧机。1978年全县有这种插秧机219台,当年机械插秧面积8065亩。由于机械插秧秧苗折伤率高,落黄期长,漂秧多(失株、单株达8~10%)以及拔秧要求高、辅助工时多等特点,未能普遍推开,原有的插秧机不久就大部分报废。八、粮、油、饲料加工机械粮食和饲料加工历来靠磙碾、舂臼,石磨。磙碾、石磨多用畜力牵引,舂臼则用人力手舂或脚踏。碾坊、磨坊遍及全县,1949年初尚有碾坊520个,磨坊1120个。油料加工靠人力地龙榨和畜力、机动天龙榨两种。1949年初,全县有油坊10余家,机械动力仅有84马力。建国后,随着机电排灌事业的发展,粮油加工业亦逐步实现机械化,首先是各机电站利用现有机电动力建立粮食加工厂。1960年县建成粮食加工厂,该厂有去杂、去稗、去壳、筛糠和气力输送装置,形成粮食加工的自动流水线。至1985年,除县、乡粮油加工厂外,村、组联户有碾米机257台,磨粉机469台,榨油机21台。淀粉机35台,轧花机10台,饲料粉碎机46台,青饲料打浆机53台。县城还建成年产4000吨混合饲料加工厂1座,粮油饲料加工基本上实现机械化。九、农业运输机械建国前,扬中县的运输工具主要为木制独轮车和帆桨木船。50年代,独轮车的木轮有改为胶轮、木轴心有改为铁轴心或轴承的,使用起来较轻便、省力。1962年全县有独轮车8312辆,平均每个劳动力o.12辆。1964年后,随着机耕道路的建成,农用胶轮板车和拖拉机逐渐增多。至1985年,全县共有农用运输胶轮板车5451辆,大、中型拖拉机93台,手扶拖拉机718台(以上年总运输能力为550万吨公里),集体和联户、独户的农用汽车42辆。1970年后,机动运输船逐步代替了帆桨木船。1985年全县有机动运输船213艘,2782吨,2668马力。
部分年份农业机械设备情况表
项目
单位
年份
1949
1952
1957
1962
1965
1966
1970
1975
1978
]981
1984
1985
农机总动力
马力
128
128
692
2624
15272
45807
88627
104429
126455
131308
大中型拖拉机
31
93
203
252
240
手扶拖拉机
46
484
804
872
1132
1206
农用电动机
10
47
46
164
663
430
1237
14112
农用柴油机
13
62
52
62
77
143
350
270
303
1225
机动插秧机
19
219
212
47
机动喷雾机
57
112
103
150
164
人力喷雾器
1302
442
172
785
2079
4983
4168
5134
10317
13760
联合收割机
机动收割机
13
机动脱粒机
194
1803
2639
3133
4432
6259
5527
人力脱粒机
76
459
281 9
2464
510
25
碾米机
50
66
134
230
166
195
250
257
磨面机
55
114
165
339
286
337
469
481
榨油机
26
32
17
16
21
轧花机
234
74
174
184
144
164
31
10
10
饲料粉碎机
31
49
93
49
54
46
42
胶轮手椎车
45
52
260
1020
644
2481
3960
5451
农用汽车
25
42
机动运输船
20
61
117
222
213
52
50
48
农用水泵
32
89
99
123
1079
3172
4059
4712
6060
6102
喷灌机
74
247
229
208
开沟机
12
播种机
13
122
159
盖麦机
122
176
96
农用船
131
503
1272
1609
1764
1976
1833
1259
751
739
第二节 维修与制造一、农机具维修1970年前,农机具均由铁木竹社,公社农具厂、县农机具服务社和农机厂等单位负责维修,1991年建立油坊拖拉机站,设农机修理车间,专事维修保养农机具。各公社机电站亦相继建立农机具修理车间或机电修配厂。1976年起,大队农机队(组)先后办起维修农机具的“三库一间”(即机库、配件库,油库和修理间),基本做到农机具忙前检查维修,忙后清洗保养入库,1985年县、乡、村三级共有维修技工201人,修理机床116台,年修理农机具5033台件,修复产值49.54万元,修理产值26.41万元,做到小修不出村,中修不出乡,大修不出县。农机具的维修保养主要在冬、春两季。每年县农机局分配一定数量的计划内钢材、木材,由乡农机站负责维修保养;忙前检查评比,消除机械事故隐患,忙期组织机电工和技术员深入田头、场头、巡回检查、辅导、维修,忙后督促机工清洗保养入库。1978年前,由于农机管理无制度,消耗无定额,成本无核算,出现农机具完好率差、工效低、成本高、修理费用大等弊端。当年平均每台拖拉机维修费475元,最高达1116元,每亩耕地负担修理费o.63元。当时群众中流行着“没有机器想机器,有了机器修不起”的说法。1979年推行“五定奖赔”(定人、机、任务、抽耗、报酬和超奖、减赔)责任制,当年每台机修理费即下降到250元,全县一年可节约16万元。1983年个人承包的农机具,所需维修费更少。二、农机具制造与推广建国初,农具仍靠手工生产,全县有私人铁匠铺、木匠铺20余家,生产钉钯、锄头、镰刀,铁锹、木犁、独轮车等。老师傅王汉清生产的镰刀,董钦贵生产的钉钯质量好,还销往泰兴、丹阳等地,深受农民欢迎。1952~1956年,各乡先后组成铁木竹生产合作社,以手工生产为主。各社工人研究改进生产技术,改革、创制部分小农具,以适应生产需要。八桥铁木竹生产合作社生产的稻根夹子,提高了拔稻根(治螟)的效率。1958年10月,创立扬中县通用机械厂(1961年改为扬中县农机修理制造厂),各公社先后将铁木竹生产社改建成农具厂,开始使用机械生产,制造农业机具。1958年成立扬中县农具改革委员会,领导开展农具改革。改制、仿制、刨制的农具有绞关犁(用人工转动绞关牵引犁头深耕)、插秧机、木制喷粉器、收割机、脱粒机、水泵、三麦条播机、四轮推土机等10多个品种。经逐步改进完善,成功的有稻麦两用脱粒机,4吋轴流水泵、5吋混流水泵、三麦条播机、三角锹、蟹钳锹(开挖麦田深墒用)等。在改革过程中,强调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超越客观条件大搞农业机械的生产,故人力、物力、财力遭受严重损失,全县损失近20万元。1969年,县创办扬中县电机厂,生产多种大小电动机,促进了电动农业机械的发展。60年代、70年代,各农机具厂改进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技术,全县有6家农机具厂研制了19种新农机具,制成并推广的有16种。在研制大型农机具时,注意抓小农具生产的质量。1985年西来桥农具厂生产的镰刀评为市优第一名,省优第二名,新坝农具厂的镰刀获市优第二名,省优第十名。主要新式农机具研制情况表名称改革、研制单位造成时间生产数推广数快速收割机三茅农具厂1960年300把300把“长江--120”收割机县一农机厂1967年40台40台机动割晒机八桥农具厂1960年自动脱粒机新坝农具厂1990年19台19台机动脱粒机新坝农具厂1960年电动脱粒机县第一农机修造厂机动插秧机同上夹式、梳式小苗带上移栽栽秧机同上1973年秸秆粉碎机同上16HB一40型混流水泵同上1970年6HB一25型混流水泵同上1971年三麦条播机县农机所1978年98压槽式条播机兴隆农具厂1979年竹筒条播机同上1979年木制手推条播机同上1979年芙蓉式铁木结构人力条播机农机所及各农具厂1979年259262钳力划器八桥农具厂1960年11501150化肥深施器农机所盐各农具厂1979年170F柴油机县第一农机修造厂1972年第三节 农机具供应1964年前,农机具供应由县物资局综合公司兼营。1965年由县农机供应站专营。1968年供应站撤销,业务并入县物资社。1971年仍归综合公司。1974年划归县农业机械公司,公司下属的基层供应网点遍及全县,农机公司下伸点经营主机、配件及各种机电设备。1984年后开始发展个体户,但只经营配件。1980年前农机产品统由主管部门计划供应。1981年起实行计划分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购销办法。1984年购销全部敞开。经营农机产品以低价薄利为原则,全国、全省、产地均为统一的销售价格,国家免征工商税,并按统一的浮动价格销售。1981年前经营农机产品的部门无主动权,往往进、销不对路。畅销产品受限制,滞销产品有积压,多数年份经营亏损。1981年实行经济责任制,企业有自主权,效果比较显著。1984年随着企业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农机公司经营的品种不断增加。各种规格的柴油机、电动机、脱粒机、拖拉机、拖车、条播机、盖麦机、打浆机,以及排灌、植保、加工、运输等方面的机电产品均有销售。配件商品有21955个品种,常用机型的供应品种1039种。1985年销售额为318万元,利润10.6万元。部分年份主要农机具销售情况表单位:台19661970197419781979198019811982198319841985手扶拖拉机424483771561114794135251157中型拖拉机12643411862411柴油机849210723331276469105141294农用电动机1125313335110949721070机动脱粒机4680119222382703519其中TD400型2582171285330水泵5716317467196626264258其中:6吋158814651139472134125喷灌机7228186842机动插秧机10212盖籽机90148241条播机212204630双铧犁422258190135178179164104农用拖车9679655667140178136船用挂机82352640204993153力车3897424295325385935881350机动植保机械1758662593940116碾米机108341319161724磨面机19377559594313769第四节 农机具管理农机具有全民、集体、个体三种所有制。集体又分乡(社)、村(大队),组(小队)三种。1980年全县农用拖拉机1037台,总值1718.32万元,其中全民4台,占0.39%;公社11台,占1.06%;大队927台,占89.39%;生产队95台,占9.16%。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出现了农民联户和独户拥有农业机械的情况。1985年底全县农机总值为2236.22万元,其中集体占90%,个体占10%;拖拉机总数为1446台,其中全民3台,占0.21%,乡镇6台,占0.41%,村890台,占61.55%,组75台,占5.19%,独户、联户472台,占32.64%。经营形式有全民、集体、承包、联户、独户五种。凡集体经营的统一实行“五定奖赔”责任制,并建立“三库一间”和“三卡一簿”(技术、油料、修理记录卡和事故记录簿)制度。为适应农业体制改革需要,1983年后在不变更农机集体产权的前提下,承包到个人的拖拉机有1075台,较“五定奖赔”责任制优越,年增收12万元,降低修理费三分之二。1984年实行多种形式管理责任制,集体拖拉机承包给个人经营的963台,全年上交22.29万元。独户、联户经营的有307台。根据农机具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主要进行技术、安全和农用油料几方面的管理。一、技术管理技术管理主要是人员培训和机械保养维修。人员培训分级进行。市负责培训师资,县负责培训操作手,乡负责复培提高,1985年,全县共培训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1403人。自1976年开始逐步健全“三卡一簿”制度。1982年开展“三不漏、四净、一完好”(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和水净、油净、空气净、机车净及技术状态完好)的“保养升级”竞赛,进行逐项检查评比记分,分甲、乙、丙、丁四级挂牌作业,永胜、兴隆、丰裕三个试点乡,甲、乙级机占93%,丙级机占5%,丁级机占2%。二、安全管理1978年前,农机安全无专门机构管理,仅主管部门配合交通部门培训驾驶员。1983年县成立农机安全监理所,对全县手扶拖拉机进行年度检审,实行考核发给拖拉机行驶证,从事营业性运输者再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公路行驶证。先后培训、考核驶驾员863人,发驾驶证845件,公路行驶证851件,建立农机和驾驶员档案1400余套,农机事故档案26套。农忙时与交通部门联合在公路上设岗检查,纠正农机行驶违章行为,以防发生事故;对发生的事故及时处理裁决,并进行预测防范。1976~1985年,农机重大事故逐年下降,死伤人数逐年减少,机具损坏和经济损失得到了有效控制。三、农用油料管理1979年前,农用柴油由县石油公司计划供应。1980年归县农机局分配、管理。1984年戴帽下达给下属农机主管部门。1984年全县农用柴油计划为1477吨(其中纯农田作业用油958吨,平均每亩耕地6公斤)占全县计划柴油的64.86%,基本能保证农田作业的需要。在农用柴油管理上建立了县、乡、村一条龙的分配、管理体系,配备乡、村油料专管员190人,并制订油料专管岗位责任制和分配、管理、供应办法。1984年,拖拉机使用回油改道装置的925台,安装负压节油装置的516台,装双向节油板400块,推广金属清洗剂204公斤,全年节约柴油47.745吨,节省资金2.9万元。第五节 农机专业队伍1976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后,相继成立县农机具研究所、农机具培训班、农机安全监理所,下属有乡(公社)农机站,村(大队)农机队。实行责任制后,各乡村均设有农机服务专业组、专业户、联运公司等组织,形成管理,教育、培训、科研、供应、维修,服务一条龙的农机专业队伍。1984年农机系统计有职工2342人,其中农机局12人,农业机械公司24人,农机研究所6人,农机培训班1人,农机安全监理所3人,乡农机站622人,村农机队1349人,机电排灌站325人;就技术力量言,有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5人,驾驶员1351人,内燃机手483人,修理工386人,农民技术员78人。维修制造农机具的工厂全县计13家。农机具培训班积极培训农机人员,1976~1985年,共培训新农机人员8876人。1976~1985年农机人员培训情况表新 训复 训年 份总数拖拉机驾驶员管理人员其它总数拖拉机驾驶员管理人员其它19769806203601977138585053519782775178099519791404366342696198032117314081585744641200198132716316131464820644198235931841115988727219833272507764964919846055119412571203541985393292974101059635460
一、农机具维修1970年前,农机具均由铁木竹社,公社农具厂、县农机具服务社和农机厂等单位负责维修,1991年建立油坊拖拉机站,设农机修理车间,专事维修保养农机具。各公社机电站亦相继建立农机具修理车间或机电修配厂。1976年起,大队农机队(组)先后办起维修农机具的“三库一间”(即机库、配件库,油库和修理间),基本做到农机具忙前检查维修,忙后清洗保养入库,1985年县、乡、村三级共有维修技工201人,修理机床116台,年修理农机具5033台件,修复产值49.54万元,修理产值26.41万元,做到小修不出村,中修不出乡,大修不出县。农机具的维修保养主要在冬、春两季。每年县农机局分配一定数量的计划内钢材、木材,由乡农机站负责维修保养;忙前检查评比,消除机械事故隐患,忙期组织机电工和技术员深入田头、场头、巡回检查、辅导、维修,忙后督促机工清洗保养入库。1978年前,由于农机管理无制度,消耗无定额,成本无核算,出现农机具完好率差、工效低、成本高、修理费用大等弊端。当年平均每台拖拉机维修费475元,最高达1116元,每亩耕地负担修理费o.63元。当时群众中流行着“没有机器想机器,有了机器修不起”的说法。1979年推行“五定奖赔”(定人、机、任务、抽耗、报酬和超奖、减赔)责任制,当年每台机修理费即下降到250元,全县一年可节约16万元。1983年个人承包的农机具,所需维修费更少。二、农机具制造与推广建国初,农具仍靠手工生产,全县有私人铁匠铺、木匠铺20余家,生产钉钯、锄头、镰刀,铁锹、木犁、独轮车等。老师傅王汉清生产的镰刀,董钦贵生产的钉钯质量好,还销往泰兴、丹阳等地,深受农民欢迎。1952~1956年,各乡先后组成铁木竹生产合作社,以手工生产为主。各社工人研究改进生产技术,改革、创制部分小农具,以适应生产需要。八桥铁木竹生产合作社生产的稻根夹子,提高了拔稻根(治螟)的效率。1958年10月,创立扬中县通用机械厂(1961年改为扬中县农机修理制造厂),各公社先后将铁木竹生产社改建成农具厂,开始使用机械生产,制造农业机具。1958年成立扬中县农具改革委员会,领导开展农具改革。改制、仿制、刨制的农具有绞关犁(用人工转动绞关牵引犁头深耕)、插秧机、木制喷粉器、收割机、脱粒机、水泵、三麦条播机、四轮推土机等10多个品种。经逐步改进完善,成功的有稻麦两用脱粒机,4吋轴流水泵、5吋混流水泵、三麦条播机、三角锹、蟹钳锹(开挖麦田深墒用)等。在改革过程中,强调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超越客观条件大搞农业机械的生产,故人力、物力、财力遭受严重损失,全县损失近20万元。1969年,县创办扬中县电机厂,生产多种大小电动机,促进了电动农业机械的发展。60年代、70年代,各农机具厂改进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技术,全县有6家农机具厂研制了19种新农机具,制成并推广的有16种。在研制大型农机具时,注意抓小农具生产的质量。1985年西来桥农具厂生产的镰刀评为市优第一名,省优第二名,新坝农具厂的镰刀获市优第二名,省优第十名。
主要新式农机具研制情况表
名称
改革、研制单位
生产数
推广数
快速收割机
三茅农具厂
1960年
300把
300把
“长江--120”收割机
县一农机厂
1967年
40台
40台
机动割晒机
八桥农具厂
1960年
自动脱粒机
新坝农具厂
1990年
19台
19台
机动脱粒机
新坝农具厂
1960年
电动脱粒机
县第一农机修造厂
机动插秧机
同上
夹式、梳式小苗带上移栽栽秧机
同上
1973年
秸秆粉碎机
同上
16HB一40型混流水泵
同上
1970年
6HB一25型混流水泵
同上
1971年
三麦条播机
县农机所
1978年
压槽式条播机
兴隆农具厂
1979年
竹筒条播机
同上
1979年
木制手推条播机
同上
1979年
芙蓉式铁木结构人力条播机
农机所及各农具厂
1979年
259
262
钳力划器
八桥农具厂
1960年
1150
1150
化肥深施器
农机所盐各农具厂
1979年
170F柴油机
县第一农机修造厂
1972年
第三节 农机具供应1964年前,农机具供应由县物资局综合公司兼营。1965年由县农机供应站专营。1968年供应站撤销,业务并入县物资社。1971年仍归综合公司。1974年划归县农业机械公司,公司下属的基层供应网点遍及全县,农机公司下伸点经营主机、配件及各种机电设备。1984年后开始发展个体户,但只经营配件。1980年前农机产品统由主管部门计划供应。1981年起实行计划分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购销办法。1984年购销全部敞开。经营农机产品以低价薄利为原则,全国、全省、产地均为统一的销售价格,国家免征工商税,并按统一的浮动价格销售。1981年前经营农机产品的部门无主动权,往往进、销不对路。畅销产品受限制,滞销产品有积压,多数年份经营亏损。1981年实行经济责任制,企业有自主权,效果比较显著。1984年随着企业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农机公司经营的品种不断增加。各种规格的柴油机、电动机、脱粒机、拖拉机、拖车、条播机、盖麦机、打浆机,以及排灌、植保、加工、运输等方面的机电产品均有销售。配件商品有21955个品种,常用机型的供应品种1039种。1985年销售额为318万元,利润10.6万元。部分年份主要农机具销售情况表单位:台19661970197419781979198019811982198319841985手扶拖拉机424483771561114794135251157中型拖拉机12643411862411柴油机849210723331276469105141294农用电动机1125313335110949721070机动脱粒机4680119222382703519其中TD400型2582171285330水泵5716317467196626264258其中:6吋158814651139472134125喷灌机7228186842机动插秧机10212盖籽机90148241条播机212204630双铧犁422258190135178179164104农用拖车9679655667140178136船用挂机82352640204993153力车3897424295325385935881350机动植保机械1758662593940116碾米机108341319161724磨面机19377559594313769第四节 农机具管理农机具有全民、集体、个体三种所有制。集体又分乡(社)、村(大队),组(小队)三种。1980年全县农用拖拉机1037台,总值1718.32万元,其中全民4台,占0.39%;公社11台,占1.06%;大队927台,占89.39%;生产队95台,占9.16%。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出现了农民联户和独户拥有农业机械的情况。1985年底全县农机总值为2236.22万元,其中集体占90%,个体占10%;拖拉机总数为1446台,其中全民3台,占0.21%,乡镇6台,占0.41%,村890台,占61.55%,组75台,占5.19%,独户、联户472台,占32.64%。经营形式有全民、集体、承包、联户、独户五种。凡集体经营的统一实行“五定奖赔”责任制,并建立“三库一间”和“三卡一簿”(技术、油料、修理记录卡和事故记录簿)制度。为适应农业体制改革需要,1983年后在不变更农机集体产权的前提下,承包到个人的拖拉机有1075台,较“五定奖赔”责任制优越,年增收12万元,降低修理费三分之二。1984年实行多种形式管理责任制,集体拖拉机承包给个人经营的963台,全年上交22.29万元。独户、联户经营的有307台。根据农机具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主要进行技术、安全和农用油料几方面的管理。一、技术管理技术管理主要是人员培训和机械保养维修。人员培训分级进行。市负责培训师资,县负责培训操作手,乡负责复培提高,1985年,全县共培训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1403人。自1976年开始逐步健全“三卡一簿”制度。1982年开展“三不漏、四净、一完好”(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和水净、油净、空气净、机车净及技术状态完好)的“保养升级”竞赛,进行逐项检查评比记分,分甲、乙、丙、丁四级挂牌作业,永胜、兴隆、丰裕三个试点乡,甲、乙级机占93%,丙级机占5%,丁级机占2%。二、安全管理1978年前,农机安全无专门机构管理,仅主管部门配合交通部门培训驾驶员。1983年县成立农机安全监理所,对全县手扶拖拉机进行年度检审,实行考核发给拖拉机行驶证,从事营业性运输者再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公路行驶证。先后培训、考核驶驾员863人,发驾驶证845件,公路行驶证851件,建立农机和驾驶员档案1400余套,农机事故档案26套。农忙时与交通部门联合在公路上设岗检查,纠正农机行驶违章行为,以防发生事故;对发生的事故及时处理裁决,并进行预测防范。1976~1985年,农机重大事故逐年下降,死伤人数逐年减少,机具损坏和经济损失得到了有效控制。三、农用油料管理1979年前,农用柴油由县石油公司计划供应。1980年归县农机局分配、管理。1984年戴帽下达给下属农机主管部门。1984年全县农用柴油计划为1477吨(其中纯农田作业用油958吨,平均每亩耕地6公斤)占全县计划柴油的64.86%,基本能保证农田作业的需要。在农用柴油管理上建立了县、乡、村一条龙的分配、管理体系,配备乡、村油料专管员190人,并制订油料专管岗位责任制和分配、管理、供应办法。1984年,拖拉机使用回油改道装置的925台,安装负压节油装置的516台,装双向节油板400块,推广金属清洗剂204公斤,全年节约柴油47.745吨,节省资金2.9万元。第五节 农机专业队伍1976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后,相继成立县农机具研究所、农机具培训班、农机安全监理所,下属有乡(公社)农机站,村(大队)农机队。实行责任制后,各乡村均设有农机服务专业组、专业户、联运公司等组织,形成管理,教育、培训、科研、供应、维修,服务一条龙的农机专业队伍。1984年农机系统计有职工2342人,其中农机局12人,农业机械公司24人,农机研究所6人,农机培训班1人,农机安全监理所3人,乡农机站622人,村农机队1349人,机电排灌站325人;就技术力量言,有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5人,驾驶员1351人,内燃机手483人,修理工386人,农民技术员78人。维修制造农机具的工厂全县计13家。农机具培训班积极培训农机人员,1976~1985年,共培训新农机人员8876人。1976~1985年农机人员培训情况表新 训复 训年 份总数拖拉机驾驶员管理人员其它总数拖拉机驾驶员管理人员其它19769806203601977138585053519782775178099519791404366342696198032117314081585744641200198132716316131464820644198235931841115988727219833272507764964919846055119412571203541985393292974101059635460
1964年前,农机具供应由县物资局综合公司兼营。1965年由县农机供应站专营。1968年供应站撤销,业务并入县物资社。1971年仍归综合公司。1974年划归县农业机械公司,公司下属的基层供应网点遍及全县,农机公司下伸点经营主机、配件及各种机电设备。1984年后开始发展个体户,但只经营配件。1980年前农机产品统由主管部门计划供应。1981年起实行计划分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购销办法。1984年购销全部敞开。经营农机产品以低价薄利为原则,全国、全省、产地均为统一的销售价格,国家免征工商税,并按统一的浮动价格销售。1981年前经营农机产品的部门无主动权,往往进、销不对路。畅销产品受限制,滞销产品有积压,多数年份经营亏损。1981年实行经济责任制,企业有自主权,效果比较显著。1984年随着企业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农机公司经营的品种不断增加。各种规格的柴油机、电动机、脱粒机、拖拉机、拖车、条播机、盖麦机、打浆机,以及排灌、植保、加工、运输等方面的机电产品均有销售。配件商品有21955个品种,常用机型的供应品种1039种。1985年销售额为318万元,利润10.6万元。
部分年份主要农机具销售情况表
单位:台19661970197419781979198019811982198319841985手扶拖拉机424483771561114794135251157中型拖拉机12643411862411柴油机849210723331276469105141294农用电动机1125313335110949721070机动脱粒机4680119222382703519其中TD400型2582171285330水泵5716317467196626264258其中:6吋158814651139472134125喷灌机7228186842机动插秧机10212盖籽机90148241条播机212204630双铧犁422258190135178179164104农用拖车9679655667140178136船用挂机82352640204993153力车3897424295325385935881350机动植保机械1758662593940116碾米机108341319161724磨面机19377559594313769第四节 农机具管理农机具有全民、集体、个体三种所有制。集体又分乡(社)、村(大队),组(小队)三种。1980年全县农用拖拉机1037台,总值1718.32万元,其中全民4台,占0.39%;公社11台,占1.06%;大队927台,占89.39%;生产队95台,占9.16%。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出现了农民联户和独户拥有农业机械的情况。1985年底全县农机总值为2236.22万元,其中集体占90%,个体占10%;拖拉机总数为1446台,其中全民3台,占0.21%,乡镇6台,占0.41%,村890台,占61.55%,组75台,占5.19%,独户、联户472台,占32.64%。经营形式有全民、集体、承包、联户、独户五种。凡集体经营的统一实行“五定奖赔”责任制,并建立“三库一间”和“三卡一簿”(技术、油料、修理记录卡和事故记录簿)制度。为适应农业体制改革需要,1983年后在不变更农机集体产权的前提下,承包到个人的拖拉机有1075台,较“五定奖赔”责任制优越,年增收12万元,降低修理费三分之二。1984年实行多种形式管理责任制,集体拖拉机承包给个人经营的963台,全年上交22.29万元。独户、联户经营的有307台。根据农机具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主要进行技术、安全和农用油料几方面的管理。一、技术管理技术管理主要是人员培训和机械保养维修。人员培训分级进行。市负责培训师资,县负责培训操作手,乡负责复培提高,1985年,全县共培训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1403人。自1976年开始逐步健全“三卡一簿”制度。1982年开展“三不漏、四净、一完好”(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和水净、油净、空气净、机车净及技术状态完好)的“保养升级”竞赛,进行逐项检查评比记分,分甲、乙、丙、丁四级挂牌作业,永胜、兴隆、丰裕三个试点乡,甲、乙级机占93%,丙级机占5%,丁级机占2%。二、安全管理1978年前,农机安全无专门机构管理,仅主管部门配合交通部门培训驾驶员。1983年县成立农机安全监理所,对全县手扶拖拉机进行年度检审,实行考核发给拖拉机行驶证,从事营业性运输者再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公路行驶证。先后培训、考核驶驾员863人,发驾驶证845件,公路行驶证851件,建立农机和驾驶员档案1400余套,农机事故档案26套。农忙时与交通部门联合在公路上设岗检查,纠正农机行驶违章行为,以防发生事故;对发生的事故及时处理裁决,并进行预测防范。1976~1985年,农机重大事故逐年下降,死伤人数逐年减少,机具损坏和经济损失得到了有效控制。三、农用油料管理1979年前,农用柴油由县石油公司计划供应。1980年归县农机局分配、管理。1984年戴帽下达给下属农机主管部门。1984年全县农用柴油计划为1477吨(其中纯农田作业用油958吨,平均每亩耕地6公斤)占全县计划柴油的64.86%,基本能保证农田作业的需要。在农用柴油管理上建立了县、乡、村一条龙的分配、管理体系,配备乡、村油料专管员190人,并制订油料专管岗位责任制和分配、管理、供应办法。1984年,拖拉机使用回油改道装置的925台,安装负压节油装置的516台,装双向节油板400块,推广金属清洗剂204公斤,全年节约柴油47.745吨,节省资金2.9万元。第五节 农机专业队伍1976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后,相继成立县农机具研究所、农机具培训班、农机安全监理所,下属有乡(公社)农机站,村(大队)农机队。实行责任制后,各乡村均设有农机服务专业组、专业户、联运公司等组织,形成管理,教育、培训、科研、供应、维修,服务一条龙的农机专业队伍。1984年农机系统计有职工2342人,其中农机局12人,农业机械公司24人,农机研究所6人,农机培训班1人,农机安全监理所3人,乡农机站622人,村农机队1349人,机电排灌站325人;就技术力量言,有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5人,驾驶员1351人,内燃机手483人,修理工386人,农民技术员78人。维修制造农机具的工厂全县计13家。农机具培训班积极培训农机人员,1976~1985年,共培训新农机人员8876人。1976~1985年农机人员培训情况表新 训复 训年 份总数拖拉机驾驶员管理人员其它总数拖拉机驾驶员管理人员其它19769806203601977138585053519782775178099519791404366342696198032117314081585744641200198132716316131464820644198235931841115988727219833272507764964919846055119412571203541985393292974101059635460
1966
1970
1974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手扶拖拉机
24
48
377
156
111
47
94
135
251
157
中型拖拉机
12
64
34
11
24
11
柴油机
92
1072
333
127
64
69
105
141
294
农用电动机
253
133
351
1094
972
1070
机动脱粒机
680
119
222
382
703
519
其中TD400型
82
171
285
330
水泵
57
163
174
67
196
626
264
258
其中:6吋
15
88
146
51
139
472
134
125
喷灌机
72
28
18
机动插秧机
102
12
盖籽机
90
14
条播机
12
20
46
30
双铧犁
422
258
190
135
178
179
164
104
农用拖车
96
79
65
56
67
140
178
136
船用挂机
82
35
26
40
20
49
93
153
力车
389
742
429
532
538
593
588
1350
机动植保机械
175
86
62
59
39
40
16
碾米机
10
34
13
19
16
17
24
磨面机
19
37
75
59
59
43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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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机具管理农机具有全民、集体、个体三种所有制。集体又分乡(社)、村(大队),组(小队)三种。1980年全县农用拖拉机1037台,总值1718.32万元,其中全民4台,占0.39%;公社11台,占1.06%;大队927台,占89.39%;生产队95台,占9.16%。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出现了农民联户和独户拥有农业机械的情况。1985年底全县农机总值为2236.22万元,其中集体占90%,个体占10%;拖拉机总数为1446台,其中全民3台,占0.21%,乡镇6台,占0.41%,村890台,占61.55%,组75台,占5.19%,独户、联户472台,占32.64%。经营形式有全民、集体、承包、联户、独户五种。凡集体经营的统一实行“五定奖赔”责任制,并建立“三库一间”和“三卡一簿”(技术、油料、修理记录卡和事故记录簿)制度。为适应农业体制改革需要,1983年后在不变更农机集体产权的前提下,承包到个人的拖拉机有1075台,较“五定奖赔”责任制优越,年增收12万元,降低修理费三分之二。1984年实行多种形式管理责任制,集体拖拉机承包给个人经营的963台,全年上交22.29万元。独户、联户经营的有307台。根据农机具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主要进行技术、安全和农用油料几方面的管理。一、技术管理技术管理主要是人员培训和机械保养维修。人员培训分级进行。市负责培训师资,县负责培训操作手,乡负责复培提高,1985年,全县共培训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1403人。自1976年开始逐步健全“三卡一簿”制度。1982年开展“三不漏、四净、一完好”(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和水净、油净、空气净、机车净及技术状态完好)的“保养升级”竞赛,进行逐项检查评比记分,分甲、乙、丙、丁四级挂牌作业,永胜、兴隆、丰裕三个试点乡,甲、乙级机占93%,丙级机占5%,丁级机占2%。二、安全管理1978年前,农机安全无专门机构管理,仅主管部门配合交通部门培训驾驶员。1983年县成立农机安全监理所,对全县手扶拖拉机进行年度检审,实行考核发给拖拉机行驶证,从事营业性运输者再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公路行驶证。先后培训、考核驶驾员863人,发驾驶证845件,公路行驶证851件,建立农机和驾驶员档案1400余套,农机事故档案26套。农忙时与交通部门联合在公路上设岗检查,纠正农机行驶违章行为,以防发生事故;对发生的事故及时处理裁决,并进行预测防范。1976~1985年,农机重大事故逐年下降,死伤人数逐年减少,机具损坏和经济损失得到了有效控制。三、农用油料管理1979年前,农用柴油由县石油公司计划供应。1980年归县农机局分配、管理。1984年戴帽下达给下属农机主管部门。1984年全县农用柴油计划为1477吨(其中纯农田作业用油958吨,平均每亩耕地6公斤)占全县计划柴油的64.86%,基本能保证农田作业的需要。在农用柴油管理上建立了县、乡、村一条龙的分配、管理体系,配备乡、村油料专管员190人,并制订油料专管岗位责任制和分配、管理、供应办法。1984年,拖拉机使用回油改道装置的925台,安装负压节油装置的516台,装双向节油板400块,推广金属清洗剂204公斤,全年节约柴油47.745吨,节省资金2.9万元。第五节 农机专业队伍1976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后,相继成立县农机具研究所、农机具培训班、农机安全监理所,下属有乡(公社)农机站,村(大队)农机队。实行责任制后,各乡村均设有农机服务专业组、专业户、联运公司等组织,形成管理,教育、培训、科研、供应、维修,服务一条龙的农机专业队伍。1984年农机系统计有职工2342人,其中农机局12人,农业机械公司24人,农机研究所6人,农机培训班1人,农机安全监理所3人,乡农机站622人,村农机队1349人,机电排灌站325人;就技术力量言,有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5人,驾驶员1351人,内燃机手483人,修理工386人,农民技术员78人。维修制造农机具的工厂全县计13家。农机具培训班积极培训农机人员,1976~1985年,共培训新农机人员8876人。1976~1985年农机人员培训情况表新 训复 训年 份总数拖拉机驾驶员管理人员其它总数拖拉机驾驶员管理人员其它19769806203601977138585053519782775178099519791404366342696198032117314081585744641200198132716316131464820644198235931841115988727219833272507764964919846055119412571203541985393292974101059635460
农机具有全民、集体、个体三种所有制。集体又分乡(社)、村(大队),组(小队)三种。1980年全县农用拖拉机1037台,总值1718.32万元,其中全民4台,占0.39%;公社11台,占1.06%;大队927台,占89.39%;生产队95台,占9.16%。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出现了农民联户和独户拥有农业机械的情况。1985年底全县农机总值为2236.22万元,其中集体占90%,个体占10%;拖拉机总数为1446台,其中全民3台,占0.21%,乡镇6台,占0.41%,村890台,占61.55%,组75台,占5.19%,独户、联户472台,占32.64%。经营形式有全民、集体、承包、联户、独户五种。凡集体经营的统一实行“五定奖赔”责任制,并建立“三库一间”和“三卡一簿”(技术、油料、修理记录卡和事故记录簿)制度。为适应农业体制改革需要,1983年后在不变更农机集体产权的前提下,承包到个人的拖拉机有1075台,较“五定奖赔”责任制优越,年增收12万元,降低修理费三分之二。1984年实行多种形式管理责任制,集体拖拉机承包给个人经营的963台,全年上交22.29万元。独户、联户经营的有307台。根据农机具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主要进行技术、安全和农用油料几方面的管理。一、技术管理技术管理主要是人员培训和机械保养维修。人员培训分级进行。市负责培训师资,县负责培训操作手,乡负责复培提高,1985年,全县共培训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1403人。自1976年开始逐步健全“三卡一簿”制度。1982年开展“三不漏、四净、一完好”(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和水净、油净、空气净、机车净及技术状态完好)的“保养升级”竞赛,进行逐项检查评比记分,分甲、乙、丙、丁四级挂牌作业,永胜、兴隆、丰裕三个试点乡,甲、乙级机占93%,丙级机占5%,丁级机占2%。二、安全管理1978年前,农机安全无专门机构管理,仅主管部门配合交通部门培训驾驶员。1983年县成立农机安全监理所,对全县手扶拖拉机进行年度检审,实行考核发给拖拉机行驶证,从事营业性运输者再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公路行驶证。先后培训、考核驶驾员863人,发驾驶证845件,公路行驶证851件,建立农机和驾驶员档案1400余套,农机事故档案26套。农忙时与交通部门联合在公路上设岗检查,纠正农机行驶违章行为,以防发生事故;对发生的事故及时处理裁决,并进行预测防范。1976~1985年,农机重大事故逐年下降,死伤人数逐年减少,机具损坏和经济损失得到了有效控制。三、农用油料管理1979年前,农用柴油由县石油公司计划供应。1980年归县农机局分配、管理。1984年戴帽下达给下属农机主管部门。1984年全县农用柴油计划为1477吨(其中纯农田作业用油958吨,平均每亩耕地6公斤)占全县计划柴油的64.86%,基本能保证农田作业的需要。在农用柴油管理上建立了县、乡、村一条龙的分配、管理体系,配备乡、村油料专管员190人,并制订油料专管岗位责任制和分配、管理、供应办法。1984年,拖拉机使用回油改道装置的925台,安装负压节油装置的516台,装双向节油板400块,推广金属清洗剂204公斤,全年节约柴油47.745吨,节省资金2.9万元。
第五节 农机专业队伍1976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后,相继成立县农机具研究所、农机具培训班、农机安全监理所,下属有乡(公社)农机站,村(大队)农机队。实行责任制后,各乡村均设有农机服务专业组、专业户、联运公司等组织,形成管理,教育、培训、科研、供应、维修,服务一条龙的农机专业队伍。1984年农机系统计有职工2342人,其中农机局12人,农业机械公司24人,农机研究所6人,农机培训班1人,农机安全监理所3人,乡农机站622人,村农机队1349人,机电排灌站325人;就技术力量言,有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5人,驾驶员1351人,内燃机手483人,修理工386人,农民技术员78人。维修制造农机具的工厂全县计13家。农机具培训班积极培训农机人员,1976~1985年,共培训新农机人员8876人。1976~1985年农机人员培训情况表新 训复 训年 份总数拖拉机驾驶员管理人员其它总数拖拉机驾驶员管理人员其它19769806203601977138585053519782775178099519791404366342696198032117314081585744641200198132716316131464820644198235931841115988727219833272507764964919846055119412571203541985393292974101059635460
1976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后,相继成立县农机具研究所、农机具培训班、农机安全监理所,下属有乡(公社)农机站,村(大队)农机队。实行责任制后,各乡村均设有农机服务专业组、专业户、联运公司等组织,形成管理,教育、培训、科研、供应、维修,服务一条龙的农机专业队伍。1984年农机系统计有职工2342人,其中农机局12人,农业机械公司24人,农机研究所6人,农机培训班1人,农机安全监理所3人,乡农机站622人,村农机队1349人,机电排灌站325人;就技术力量言,有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5人,驾驶员1351人,内燃机手483人,修理工386人,农民技术员78人。维修制造农机具的工厂全县计13家。农机具培训班积极培训农机人员,1976~1985年,共培训新农机人员88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