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1-HW124-3)
本招标项目为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名称: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
扬州港办公家具的采购(包括办公桌、会议椅、会议桌、演讲台、茶水柜、更衣柜、两抽开玻柜、货架、B3+B5四人工作位、文件柜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备注:
(1)为年度预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送货,每次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2)项目地点:扬州港区、六圩港区、江都港区。(3)预算: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需明确投标人,授权项目名称,开具时间精确到某日某时,须有授权人签章,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代理商和厂家同时报名的,厂家报名有效)。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本项目报名采用以下方式: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吕纬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许笑言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GJTZB2021-FW022)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王祥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鞠辉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三楼招标中心)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GJTZB2021-FW022)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王祥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鞠辉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三楼招标中心)
扬州港3#门冲洗平台沥水沟维修改造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扬州港3#门冲洗平台沥水沟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港3#门;
3.项目范围:(1)拆除沥水沟沟壁混凝土;
(2)植筋、绑钢筋、立模,浇注沟壁混凝土;
(3)水沟盖板承口增设10mm厚橡胶板。
4.工期要求:15天;
二、询价项目情况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资质、建筑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响应形式
本项目询价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资质、安全许可证明材料。
3.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发放询价文件事宜
3.联系人:王勇
4. 电 话:18252711909
响应文件编写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誉要求”资信证明及承诺;
3.其他资料等。
二、响应报价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响应人应将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二、响应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响应予以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响应人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响应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价文件要求的;
5.响应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7.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9.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10.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凡询价文件未明确的无效响应条件,评审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评审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扬州港3#门冲洗平台沥水沟维修改造
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扬州港3#门冲洗平台沥水沟维修改造施工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1 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扬州港3#门冲洗平台沥水沟维修改造
工程地点:扬州港3#门
第2条 工程范围:(1)拆除沥水沟沟壁混凝土;
(2)植筋、绑钢筋、立模,浇注沟壁混凝土;
(3)水沟盖板承口增设10mm厚橡胶板。
第3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4条 工期要求
4.1本工程定于 2021 年 月 日开工,于 2021 年 月 日完工,工期共计1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4.2乙方须严格遵守上述工期要求。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均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相应顺延工期。
4.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4.2条书面通知甲方或书面通知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工期延误,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4.3.1 工期每延误一日,从总工程款中扣除 500元。
第5条 图纸
本合同工程所需图纸由 甲方 提供。提供图纸方应于 年 月 16 日前,向 乙方 提供 2套 。
第6条 甲方、乙方驻工地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王勇,联系方式:18952788168。
6.2 乙方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
第7条 甲方权利、义务
7.1 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技术资料交底。
7.2 甲方对于乙方在所承包工程范围内开展的正常施工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包括水、电、人员出入、施工材料存放等。
7.3 甲方有权对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甲方可采取口头警告、发出整改通知单等措施。如发现施工进度严重不符合要求、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危及结构安全的,甲方还可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立即制止乙方继续施工,直至乙方整改完成方可复工。如乙方拒不履行整改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及影响。
7.4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8条 乙方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于 2021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8.2 乙方应遵守有关行政机关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的管理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公共区域及各类隐蔽管线的保护。同时,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其他要求及管理规定。
8.3 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甲方指定监理人员的管理,对于甲方及监理人员针对施工现场提出的各类意见及要求,应给予足够重视并立即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8.4 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应给予及时整改。进场前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健环协议(详见附件),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如因乙方安全教育不到位或安全措施失当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5 乙方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对于可能由施工作业而引起的环境污染应给予积极预防和控制。必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作业所用各类主材及辅材的环保证明。如因乙方预防和控制措施失当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6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具有承包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合法资质并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扬州市 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将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技术人员的上岗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留存。若因乙方承诺与保证不实而导致本合同无效,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甲方无论何时发现乙方不具有合法资质或所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实,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及影响。
8.7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的责任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有损甲方名誉的,乙方应给以赔偿。
8.8现场工作管理人员应为乙方员工。乙方须保证为所有现场工作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购买人身意外险。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工伤等引起的相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出现因乙方管理不善、现场工作人员违章操作或由于外力、第三人打击等原因造成现场工作人员人身损害的,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8.9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如因乙方不按时发放工资或没有缴纳保险所发生的所有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停工、上访、行政机关处罚、司法机关执行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9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9.1 本工程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合格 。
9.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乙方应积极组织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验收不合格而引起的返工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3 隐蔽验收合格后,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在甲方未最终签字确认前,乙方不可继续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引起的返工、窝工等由乙方承担。
9.4 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经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如出现三次(含以上)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及影响。
9.5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收到前述资料和报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照国家颁布的相关专业施工规范执行。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的,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支付相应费用。
第10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10.1 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 7 日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要求对已施工部分进行设计变更的,在甲方承担因此所增加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予以拒绝。
10.2 乙方按甲方变更通知进行设计变更的,于设计变更后 14 日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的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甲方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于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 7 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其他意见,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可相应给予乙方不超过 21 日的工期顺延。
第11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1.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1.2合同总价: (¥ 元)。
11.3支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11.4 乙方收到甲方任何一期付款的同时,应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以后各期应付工程款,并且不视甲方为违约。
11.5 甲方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方式付款。
11.6 乙方收款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在 2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12条 质保期
12.1 本工程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为期 壹年 的缺陷责任期的服务。
第13条 工程决算审查
13.1 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乙方应将竣工结算资料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在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 28日内审核完毕。
13.2 乙方同意,如甲方需要,工程决算可交于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并以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结果作为工程的最终决算额。
第14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15条 违约责任
15.1 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按本合同总工程款的2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5.2 如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完成工程验收不合格,延迟验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及影响。
15.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按照本合同总工程款的 20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5.4 如本合同工程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累计3次返修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质保金。
第16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效力、解释、变更和终止,均适用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7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诉讼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18条 通知送达
18.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甲乙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通知或要求等(以下简称通知),除经对方认可外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8.2 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并通过人工送递、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传真等形式发送至另一方。
18.3 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18.3.1 人工送递的通知,于人工送递日送达。
18.3.2 挂号邮寄(邮资预付)的通知,于投邮日(邮戳日期)后第 /日送达。
18.3.3 快递送达的通知,于公认的快递服务机构发出后第 3日送达。
18.3.4 传真发送的通知,于发送日送达。
18.4 任何一方均可依本条规定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更改相应的通讯地址。
第19条 完整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
第20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及补充协议
20.1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变更、修改,只可通过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
20.2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21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 陆份,甲方执 肆份、乙方执 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采购人与中选人将于中选通知之日起5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项目
报价人: (盖章)
日 期: 2021 年 12 月 ** 日
一、报价函
致*****************(询价人):
1.我方接受贵方的******************************项目工程询价文件。
2.我方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的报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工期 **个日历天,承接贵单位**********************项目工作。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根据询价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4.本响应文件同贵方的成交通知、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涉及合同内容的有关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响应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报价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三、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四、“信誉要求”证明材料(截屏)
五、承诺书
致:******************(询价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承诺,截止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本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询价资格被取消或者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方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金属件材料加工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金属件材料加工;
2.项目地点:扬州港、江都港、新港;
3.项目范围:扬州港、江都港、新港;
4.项目要求:可带料加工;
5.期限要求:根据加工件要求,双方协议决定期限。
二、询价项目情况一览表
三、响应形式
本项目询价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
3.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四、发放询价文件事宜
3.联系人:卢庆(项目对接人)
4. 电 话:18912146003
响应文件编写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
3.其他资料等。
二、响应报价
本合同为金属件材料加工合同。
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响应人应将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二、响应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询比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响应予以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响应人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响应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5.响应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询比价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7.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9.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10.未按询比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凡询比价文件未明确的无效响应条件,评审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评审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询比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
合同条款
三、货物质量:按照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四、货款结算:
1.总价依据加工件毛坯重量乘以单价结算,重量和总价需在在订货单和送货单中注明。
2.双方每月月底对帐一次,由乙方按甲方当月下达的订单及甲方指定送货地的签收送货单据进行汇总,出具对帐单,甲方应积极配合核对,五日内必须完成对帐工作,对账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事先经过传真对帐的,须在事后当面确认)。
3.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当月对账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次月月底前付清费用。
五、交货方式:
1.乙方收到甲方的生产通知后,尽快组织生产并交货完毕,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公司仓库,甲方需派遣指定人员签收货物,送货单要明确收货数量、单价、总额等内容,送货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双方协商可以改变交货地点及方式。
金属件材料加工采购人与中选人将于中选通知之日起5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金属件材料加工项目
报价人: (盖章)
日 期: 2021 年 12 月 日
一、报价函
致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询价人):
1.我方接受贵方的金属件材料加工项目工程询价文件。
2.我方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的报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工期 **个日历天,承接贵单位**********************项目工作。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根据询价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4.本响应文件同贵方的成交通知、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涉及合同内容的有关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响应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报价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四、承诺书
致: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询价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承诺,截止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本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询价资格被取消或者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方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金属件材料加工报价单
注*以上报价包含所有加工件测量、加工、运输、开票费用。
电动机维修保养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电动机维修保养;
2.项目地点:扬州港、江都港、新港;
3.项目范围:扬州港、江都港、新港;
4.项目要求:电机更换配件应选用正规品牌;
5.期限要求:接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
二、询价项目情况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电动机维修的经营范围。
四、响应形式
本项目询价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
3.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发放询价文件事宜
3.联系人:卢庆(项目对接人)
4. 电 话:18912146003
响应文件编写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
3.其他资料等。
二、响应报价
本合同为电动机维修保养合同。
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响应人应将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二、响应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询比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响应予以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响应人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响应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5.响应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询比价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7.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9.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10.未按询比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凡询比价文件未明确的无效响应条件,评审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评审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询比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
合同条款
第一条 维修项目、价格: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电机维修技术规范修复损坏的电机。维修电机的费用按照电机的型号、规格、功率大小、电压高低和损坏的程度核算(见报价清单),维修费中包含乙方的运输费用和开票费用。
第二条 维修方式及维修地点
1.乙方现场维修
2.甲方负责从使用设备上拆除,乙方用车返厂维修,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如装车、卸车。
第三条 主要检修内容和基本要求
1.乙方更换电机配件的,应选用正规品牌、质量合格的导线、轴承、绝缘材料、润滑油等材料与部件。
2.乙方应当对定、转子线圈做三遍绝缘浸漆处理,并做24小时恒温控制的干燥处理。
3.乙方应按出厂时电机铭牌标明的轴承型号、规格更换轴承,轴承不得随意选用,乙方应按润滑的技术要求加足润滑油(脂)。
4.对检修前缺失的部件,乙方应一并补齐。维修前未缺失的部件,维修后出现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当无偿予以补齐、更换。
电动机维修保养采购人与中选人将于中选通知之日起5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电动机维修保养项目
报价人: (盖章)
日 期: 2021 年 12 月 日
一、报价函
致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询价人):
1.我方接受贵方的电动机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文件。
2.我方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的报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工期 **个日历天,承接贵单位**********************项目工作。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根据询价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4.本响应文件同贵方的成交通知、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涉及合同内容的有关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响应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报价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四、承诺书
致: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询价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承诺,截止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本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询价资格被取消或者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方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目录清单
请按以下目录清单报价:
注* 以上报价含税含运费,电机维修、保养后提供绝缘及空载测试报告,质保期为6个月。
大件吊装、转运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大件吊装、转运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港、江都港、新港;
3.项目范围:扬州港、江都港、新港;
4.项目要求:吊装、转运车辆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期限要求:接通知后车辆二小时内到达现场。
二、询价项目情况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响应形式
本项目询价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特种车辆检定报告和保险。
3.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发放询价文件事宜
3.联系人:卢庆(项目对接人)
4. 电 话:18912146003
响应文件编写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特种车辆检定报告和保险;
3.其他资料等。
二、响应报价
本合同为大件吊装、转运合同。
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响应人应将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二、响应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询比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响应予以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响应人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响应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5.响应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询比价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7.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9.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10.未按询比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凡询比价文件未明确的无效响应条件,评审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评审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询比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
合同条款
1.吊车类型:满足甲方吊装、转运要求;
2.作业内容、地点:甲方指定;
二、费用结算方式:
结算单价以综合报价单报价为依据(见附件),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5号前提供上月机械作业证明清单,交由甲方相关对接人核准并签字确认后,乙方开具6%增值税发票送甲方,甲方自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款。
大件吊装转运采购人与中选人将于中选通知之日起5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大件吊装、转运项目
报价人: (盖章)
日 期: 2021 年 12 月 日
一、报价函
致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询价人):
1.我方接受贵方的大件吊装、转运项目询价文件。
2.我方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的报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工期 **个日历天,承接贵单位**********************项目工作。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根据询价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4.本响应文件同贵方的成交通知、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涉及合同内容的有关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响应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报价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四、承诺书
致: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询价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承诺,截止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本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询价资格被取消或者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方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目录清单
请按以下目录清单报价:
注* 以上报价含6%税,人工费。
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家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1-HW124-2)
本招标项目为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家电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名称: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家电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
备注:
(1)为年度预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送货,每次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2)项目地点:扬州港区、六圩港区、江都港区。(3)预算: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本项目报名采用以下方式: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满足条件最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吕纬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许笑言
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1-HW125-2)
本招标项目为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名称: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
备注:
(1)为年度预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送货,每次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2)项目地点:扬州港区、六圩港区、江都港区。(3)预算: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本项目报名采用以下方式: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满足条件最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吕纬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许笑言
扬州港2022年度电脑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1-HW125-1)
本招标项目为扬州港2022年度电脑耗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名称:扬州港2022年度电脑耗材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
备注:
(1)为年度预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送货,每次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2)项目地点:扬州港区、六圩港区、江都港区。(3)预算: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本项目报名采用以下方式: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满足条件最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吕纬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许笑言
扬州港2022年度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1-HW124-1)
本招标项目为扬州港2022年度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名称:扬州港2022年度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
备注:
(1)为年度预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送货,每次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2)项目地点:扬州港区、六圩港区、江都港区。(3)预算: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本项目报名采用以下方式: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满足条件最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吕纬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许笑言
扬州港电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1-HW132)
本招标项目为扬州港电脑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名称:扬州港电脑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
备注:
(1)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送货。
(2)项目地点:六圩港区。(3)预算:1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本项目报名采用以下方式: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满足条件最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吕纬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许笑言
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1-HW124-3)
本招标项目为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名称:扬州港2022年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
扬州港办公家具的采购(包括办公桌、会议椅、会议桌、演讲台、茶水柜、更衣柜、两抽开玻柜、货架、B3+B5四人工作位、文件柜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备注:
(1)为年度预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送货,每次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2)项目地点:扬州港区、六圩港区、江都港区。(3)预算: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需明确投标人,授权项目名称,开具时间精确到某日某时,须有授权人签章,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代理商和厂家同时报名的,厂家报名有效)。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本项目报名采用以下方式: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吕纬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许笑言
金属件材料加工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金属件材料加工;
2.项目地点:扬州港、江都港、新港;
3.项目范围:扬州港、江都港、新港;
4.项目要求:可带料加工;
5.期限要求:根据加工件要求,双方协议决定期限。
二、询价项目情况一览表
三、响应形式
本项目询价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
3.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四、发放询价文件事宜
3.联系人:卢庆(项目对接人)
4. 电 话:18912146003
响应文件编写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
3.其他资料等。
二、响应报价
本合同为金属件材料加工合同。
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响应人应将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二、响应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询比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响应予以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响应人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响应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5.响应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询比价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7.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9.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10.未按询比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凡询比价文件未明确的无效响应条件,评审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评审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询比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
合同条款
三、货物质量:按照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四、货款结算:
1.总价依据加工件毛坯重量乘以单价结算,重量和总价需在在订货单和送货单中注明。
2.双方每月月底对帐一次,由乙方按甲方当月下达的订单及甲方指定送货地的签收送货单据进行汇总,出具对帐单,甲方应积极配合核对,五日内必须完成对帐工作,对账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事先经过传真对帐的,须在事后当面确认)。
3.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当月对账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次月月底前付清费用。
五、交货方式:
1.乙方收到甲方的生产通知后,尽快组织生产并交货完毕,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公司仓库,甲方需派遣指定人员签收货物,送货单要明确收货数量、单价、总额等内容,送货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双方协商可以改变交货地点及方式。
金属件材料加工采购人与中选人将于中选通知之日起5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金属件材料加工项目
报价人: (盖章)
日 期: 2021 年 12 月 日
一、报价函
致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询价人):
1.我方接受贵方的金属件材料加工项目工程询价文件。
2.我方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的报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工期 **个日历天,承接贵单位**********************项目工作。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根据询价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4.本响应文件同贵方的成交通知、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涉及合同内容的有关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响应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报价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四、承诺书
致: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询价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承诺,截止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本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询价资格被取消或者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方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金属件材料加工报价单
注*以上报价包含所有加工件测量、加工、运输、开票费用。
集团2022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GJTZB2021-FW02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集团2022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及内容
2.1项目名称及内容:本项目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范围内2022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修缮)的工程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服务费用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相应的标准的42.00%作为报价,报价为含税价。
2.2 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的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土建装饰类;②道路、场地维修类;③安装工程;④通信建设工程;⑤信息化工程;⑥机电设备改造修理等;⑦水运工程类⑧其它项目。
2.3工期要求:根据招标人及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按时完成。
2.5中标人数量的确定:本次拟聘3家社会造价咨询单位入选集团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库,排名前三的单位入围。
注:签约合同费率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的内容和相应的标准的42.00%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开户许可证信息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2)须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3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否则, 其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不得为已经入选镇江港务集团2021-2022年度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库中的成员。
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其目录内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予以认定。
3.6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信誉要求:
3.6.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3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
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它投标人需注意的内容
参照《苏建规字〔2017〕1号》,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镇江市长江路19号
联系人:周洪雷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许笑言
9.其它
9.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