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机办〔2012〕139号
各有关市、县农机局:
为推进甘蔗联合收割机的应用示范,促进甘蔗联合收割机的研发与示范推广,2012/2013榨季将启动甘蔗机收作业补贴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机收作业补贴对象。机收作业补贴对象为从事甘蔗机收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含企业成立的甘蔗机收作业服务组织)和甘蔗联合收割机手。
四、机收作业补贴的标准与资金来源。切段式甘蔗联合收割机收割甘蔗以吨为单位计算机收作业补贴,每吨原料蔗补贴30元;整杆式甘蔗联合收割机收割甘蔗以亩为单位计算机收作业补贴,每亩补贴150元。补贴资金从示范区建设项目“机收补贴经费”专项中列支。实施过程中补贴金额超过“机收补贴经费”专项额度的,在2013年度追加的机收作业补贴经费中解决。
五、机收作业补贴操作程序与要求。
(一)机收作业地点与配备机具数量的确定。机收作业实行“定点、定户、定机具、订协议”的组织形式。鉴于整杆式甘蔗联合收割机技术性能尚需改进和便于管理的需要,其生产企业原则上只能配备3台甘蔗联合收割机在一个县(市、区)内开展应用示范,落实机收面积较大的企业,经当地县级农机局同意,配备甘蔗联合机的数量可酌情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5台。切段式甘蔗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机收作业区域(县、市、区)和配备甘蔗联合收割机的数量由市级农机局确定。
(二)机收补贴作业量的审定。切段式甘蔗联合收割机收割甘蔗的作业量按吨计算,机收补贴作业量以制糖企业出具的《机收甘蔗收购统计表》的数据为准。《机收甘蔗收购统计表》由糖厂盖章,由农机部门监管人员组织制糖企业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甘蔗机收服务组织业务人员(机手)分别签字确认,报当地县级农机局审核认定,作为核定机收作业补贴的主要依据。整杆式甘蔗联合收割机收割甘蔗的作业量按亩计算,甘蔗机收服务组织(机手)以户为单位填写《甘蔗机收作业分户统计表》(一式2份),农机部门监管人员现场对《甘蔗机收作业分户统计表》进行审核。《甘蔗机收作业分户统计表》由甘蔗机收服务组织(机手)、蔗农(机收服务对象)、农机部门监管人员签字后,分别由甘蔗机收服务组织(机手)、农机部门监管人员各执1份,作为申请、核定机收补贴作业量的依据。
(三)申报机收作业补贴的材料及补贴金额的审定与发放。甘蔗机收服务组织申请机收作业补贴需向当地县级农机局提交下列材料:甘蔗机收作业补贴申请表、甘蔗机收作业协议、《机收甘蔗收购统计表》或《甘蔗机收作业分户统计表》。申请材料由县级农机局审核并提出机收作业补贴意见,报市级农机局审批。机收作业补贴由县级农机局发放给甘蔗机收服务组织(机手),结算时间由县农机局确定。
六、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推进机收作业补贴工作。甘蔗机收作业补贴工作政策性强,需要糖业等部门支持配合实施。农机部门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糖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理顺工作关系,协调解决糖厂设施改造、甘蔗砍收票据发放(连片发放)、测定机收甘蔗扣杂标准、机收甘蔗运输(设立“绿色通道”)、机收甘蔗收购统计、糖厂代支机收作业费等问题。
七、加强领导,强化服务。市、县农机局要把甘蔗机收作业补贴工作列入榨季重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机收作业监管人员,主动协助甘蔗机收服务组织做好宣传发动、选点、签订机收作业协议、理顺工作关系等基础性工作,确保甘蔗联合收割机应用示范工作顺利进行。
八、加强管理,严格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甘蔗机收服务组织要树立诚信意识,如实申报机收作业补贴量。机收作业期间,县级农机局要指定机收作业监管人员深入机收作业现场跟踪核查,及时收集机收作业补贴相关信息、数据,商糖厂定期提供机收甘蔗收购数据,为机收作业补贴提供准确信息、数据材料。在核查、审定机收作业补贴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套取机收作业补贴行为,农机部门要认真调查取证,核实弄虚作假违规事实。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享受机收作业补贴资格,榨季内机收的作业量不予认定、不予补贴。